致安徽卫生厅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安徽省卫生厅领导:我叫郭金佃,男,1968年7月7日出生,住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双吴村(现合并为高集村)郭黄组0032号。2009年6月17日,我爱人吴士红因厌食... 尊敬的安徽省卫生厅领导:
我叫郭金佃,男,1968年7月7日出生,住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杨乡双吴村(现合并为高集村)郭黄组0032号。2009年6月17日,我爱人吴士红因厌食、乏力前往被告泗县人民医院处就诊,当时肝功能提示转氨酶升高,建议吴士红住院治疗,吴士随往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住院治疗,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当时将吴士收住后,就对吴士红进行治疗,在使用了一种药物后吴士红当时就出现呼吸困难,恶心、呕吐,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又为吴士红更换了其他药物对其治疗,而患者吴士红的病情逐渐加重,急诊转往泗县人民医院,泗县人民医院明知其系药物引起的多脏器功能衰竭,因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
在吴士红转院时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泗县人民医院的接诊医生被泗县卫生局告知不准告知病人家属情况,泗县人民医院仍然对其使用肝功能损害的药物使其病情进一步加重,后虽然转到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后经安徽医科大学病理学与法医学研究所进行的尸体解剖证实患者吴士红死于药物性肝损害。吴士红死亡后我们当即对吴士红的死亡向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提出异议,要求查封病历,明确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的用药情况,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对于我们的请求不予理睬,后我们将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告上法院,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提供了一份完全伪造的病历,后经我们调查发现,所有参与病历书写的医护人员均没有诊治过吴士红,病历中的卢丹丹、时红我们均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录音她们均明确她们是泗县大杨乡卫生院的护士,一直在泗县大杨乡卫生院工作,从未到过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工作,也根本没有治疗过吴士红这个患者,病历签字也不是他们签的,实际对吴士红治疗的医护人员为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赵明友。在同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的听证会上,泗县人民医院的治疗医生在听证会陈述时明确表示泗县卫生局领导打过招呼,不准和吴士红的家属讲吴士红的病情、病因。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的医疗行为本身给我们全家带来巨大的伤害,其伪造病历,逃避责任的行为更是不能容忍。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竟然与医疗机构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本人表示极大的愤慨,故上述省卫生厅领导,请求省卫生厅督促宿州市卫生局对泗县大杨乡卫生院高集分院的伪造病历行为追究其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附,时至今日,尚未得到卫生部门的任何答复,医院所出具假病历虽被事实证明,但法院仍拒绝表态
患者尸检时,家人及亲属数次受到当地派出所的威胁利诱,同时大杨乡书记庄书记与当地卫生局长在尸体检验结果尚未出具的情况下声称死者为肝腹水死亡,并胁迫死者家人及亲属
备注:有卢丹丹、时红口述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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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b003887
2009-12-18 · TA获得超过902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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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发到人民网强国论坛地方领导板块就行了,会有人受理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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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pdcr
2009-12-18 · TA获得超过9546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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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的去省委,这里说了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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