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如何转业回南京?

我跟老公今年10月份在福建领的结婚证,然后11月份在南京买房!现在我刚把户口迁入南京!南京的新政策,军官要是转业到南京,必须是女方取得户口两年以上,才可以,可惜我们先拿了... 我跟老公今年10月份在福建领的结婚证,然后11月份在南京买房!现在我刚把户口迁入南京!南京的新政策,军官要是转业到南京,必须是女方取得户口两年以上,才可以,可惜我们先拿了证?现在我们该如何办.才可以让老公转业到南京呢?
如果我跟老公现在离婚,等我取得常驻户口两年,然后我们在复婚,这样是不是就符合要求了呢?行的通吗?请各位帮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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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1984605
2009-12-19 · TA获得超过561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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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证跟你户口什么时候迁的没关系啊,并不是说必须在结婚前取得南京户口才行,就算你先结婚再取得南京户口,只要满两年就可以,这两者没什么联系。另外,如果你老公驻地在南京,可直接在南京安置。
lihua_cui0523
2009-12-24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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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对转业干部的安置地是这么规定的:

(1) 转业干部一般由原藉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 配偶已随军的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第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第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第四,配偶取得其他常住户口的。

(3)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的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休安置地安置。

(4) 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一,自主择业的;第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第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第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5) 夫妻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6) 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转业干部,经接受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我也在研究这个问题,刚刚学到,你也看看吧!希望大家都能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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