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遇到的纠纷,不知道怎么解决?
我跟房东没有签合同,口头上说的是先交三押一,他个我开了个收据:今收到“我”1000元整租期2009.10.8-2010.01.8,另协租到2010.3.3.马上到三个月了...
我跟房东没有签合同,口头上说的是先交三押一,他个我开了个收据:今收到“我”1000元整租期2009.10.8-2010.01.8,另协租到2010.3.3.
马上到三个月了我想换地方,该怎么处理?应该退我押金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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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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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你收条所写末期时间为2010.3.3日止,按正常条例是不可以退回押金,因为你违反了合同租期属违约,因此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押金,弥补甲方损失。交三压一这一是为了你们损坏事物或令处而准备等等如未牵扯到违约金事项,那么乙方也有法律权利拿回押金。因你介绍不具体,唯有简单提词,希望能榜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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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你想诉讼的话,必须提前告知房东想解除合同,否则,你会败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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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到租期要搬的话,对方可以主张你违约,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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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应该给你退的,你和他好好说呗,关键为了100块钱打官司,有点搞笑的意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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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会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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