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年假如何计算?

咨询一个问题:比如一个员工是2008年2月10日进入公司..然后在2009年12月15日离职..且该员工在2009年没有享受本年度年假..请问在其离职时,该员工的年假应该... 咨询一个问题:比如一个员工是2008年2月10日进入公司..然后在2009年12月15日离职..且该员工在2009年没有享受本年度年假..请问在其离职时,该员工的年假应该如何计算?其可以享受几天的年假?
补充一下:按照我们公司的算法是,该员工只能折算2008年2月10日至2009年2月9日这一年的五天年假.而2009年2月10日至2009年12月15日这段时间的年休只能带至下一个单位去享受,请问这样可以么?有根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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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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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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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孙说法
行业观察员

2018-07-30 ·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
小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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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TA提问 私信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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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时,应当对当年未休假的年休假天数进行折算,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折算方法参见下列法规的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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