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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狂犬病的真相
首先,世界上至今还未发现一例健康犬带病毒的,健康猫至今仍没有发现有病毒携带者。
按照WHO建议:如果是一级暴露(体表咬、划伤等),不作任何治疗;如果是二级暴露,注射狂犬疫苗;如果是三级,注射狂犬疫苗加免疫血清。同时,观察狗或猫10天。如果狗猫依旧健康。治疗可以终止。这时,狂犬疫苗已经打到第三支(Day0,3,7)。可作为未来咬伤的暴露前预防(好处是,再次咬伤,就不用再打价格昂贵的血清了)
WHO有一个理论很清晰:如果你曾被狗或者猫咬伤了,而狗或猫在你咬伤后10天内还没有死去,那就证明咬你的狗或者猫在咬你的时候,唾液中是不含有狂犬病毒的。你当然也不会得狂犬病死去。
遗憾的是,这条在国际上通用的国际狂犬病标准。在中国却被任意误解,造成健康犬(猫毁闹)也携带病毒的歪理学说。媒体也进行大肆渲染,造成全国性的对狂犬病恐慌。
为什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董关木的说法是错误的??请看证据:
这个回答明显是有问题,泰国的一位世界著名的兽学博士面对同样的咨询答复是,根据WHO的调查,中国和泰国的情况是一致的。同样,在WHO的暴露后(伤口处理)建议中,也没有提到要区分是不是高发区。博士的结论是通过实验室证实和长达二十几年的观察得来的(1985-2005)。
质疑“健康猫狗不携带狂犬病病毒”以及“如果你在被狗咬伤后,狗在10天内还没有死去,那就证明猫狗在咬你的时候体内是不含狂犬病毒的”两个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防御中心明确标明并已经在其他国家广泛实践的理论和实践,包括非疫区的欧美和疫区的泰国和印度尼西亚,非洲等国,本身就是荒谬的。
(请查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防御中心,可找到相关资料)
难道世界上别的国家的人不怕死吗?谁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若不然,肯定有许多人由于放弃治疗,死于狂犬病,要找WHO打官司了。国外的医疗制度之严格,大家都是知道的。
当然,目前我国狂犬病中国卫生部与CDC不负责,默许有关部门贩卖狂犬病疫苗获得暴利。
确实处于上升时期,由于好多医生对10天观察期不好掌握,不宜采用勉强可以说得过去,但是断然决绝10天观察期的合理性,是非常粗暴和不负责任的。
而且,董关木还是确定我国健康犬不带病毒的三位科学家之一(其余两位是张永振和俞永新)(世界卫生组织从没有发现一例健康猫携带病毒的例子)。(可以查他们的言论,他们也是承认健康狗猫是不带毒的)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卫生部和中国CDC故意不正面澄清健康犬、猫不携带带狂犬病毒的问题,任由一些所谓专家、专业人员,纵容、刻意夸大狂犬病危害,不从实际出发,随意说狂犬病例子不仅仅是一种对科学不认真的态度,更是对有关机构贩卖狂犬病预苗获取不法暴利的默许。
中国卫生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出来正面澄清为什么在我国,健康犬带毒,这样的极端个案在医生护士人员口中却成了常见,普遍?真有那么高数目的健康带毒犬?这个有疑问么?能确定么?缺乏任何依据,比高余族如详细的记录调查,实验室证据。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国家CDC发言人凭什么信口开河说“中国健康犬带毒普遍,WHO的10天观察期不适合中国”?是散播谣言制造恐慌还是渎职?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那么公布出来,上报WHO,重新改写狂犬病预防方面的内容(结果是10观察期将废除),为什么至今中国没有一个人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证据呢?
无论是对于学术,还是消除公众的恐慌问题上,健康犬带毒将是一个很重要很严肃的问题。一个国家的CDC不因该如此草率的把没有证据的结论当作权威公布。被国内教材引用,被媒体不断渲染,造成犬伤患者的心理负担,也是非常大的损害。
一个国家的权威部门,对待一个如此严肃重要的问题的时候,完全应该早日彻底调查清楚,做出正确的权威的结论。该消除的恐慌因该消除(如果健康犬带毒没有狂犬病控制上的意义),该警惕的情况因该引起警惕(如果真有高发的普遍的在中国存在健康犬带毒情况)。
中国通用狂犬病2个误区
误解1:10天观察期只适用于非疫区。
这是错误的。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等国,都是疫区,和中国没有分别。这一点,普斯德(法国)中心的科学家,经在给我的回信中戚弊,确认了这一点。
误解2:被观察动物要有健康的接种史。
这是错误的。10天观察期的制定,是根据狗和猫的自然史(10天内,出现狂犬病症状会死去)而不是接种史确定的,和有没有接种没有关系。
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这样的。如果狗或猫有二年以上的稳定接种史,且最后一次接种,在一年内,可仅仅观察动物(狗或猫),而不必开始治疗。
一旦动物有异常,立刻启动治疗程序。如果动物(狗或猫)的接种史大于一年,在观察动物的同时,同时注射血清和狂犬疫苗,10天后,动物健康,可停止治疗。治疗的3针狂犬疫苗,可用于下次的预防治疗(不必再注射免疫血清)
国外医师对于狂犬病信件答复
1。这取决于是否有对狂犬病的正确认识和医师的专业性(是否可以停止暴露后治疗)
我们学院(QueenSaowabhamemorialinstitute)是世界著名的治疗人间狂犬病(暴露后治疗)和动物诊断机构,有84年的历史,同时我们也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狂犬病机理预防合作中心。我们会停止对患者的治疗,如果狗在10天后还保持健康的话(没有一个病人为此而死去)。病人仅仅获得3支疫苗(在当天,第三天,第七天),而这3支疫苗对未来的预防已经足够了,将来就不用注射免疫血清了,如果再次被疯动物咬伤。(我们已经知道,3支疫苗仅能起到预防作用,不能起到本次治疗作用,因此对于本次咬伤来说,打和不打是一样的)
我在这里研究动物狂犬病(包括发病机理和传染机理)已经有24年时间了
2。对于人们讲狗咬人后,人死狗不死。
在泰国,我们能证明是患者搞错了狗(被咬抓不止一次获间接感染),这是真实案例。狗是带菌者或病毒携带者,这仅仅是学术观点,在现实案例中没有。
必须指出的是:在泰国,人用狂犬疫苗是免费的)事实证明,健康犬带毒是不存在的。在理论上可能有,但对狂犬病的传播,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支持健康犬带毒的,也仅是国内的部分不明真相的医生而已。前面我已提到,如果健康犬真的带毒,WHO的10天理论在整个亚洲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整个亚洲,在犬类动物中,只有I型传统狂犬病毒。国内报道的狗咬人,人死狗不死。不客气地讲,有一大部分,是疫苗公司和极少部分不法医生的夸大宣传,其经济目的不言而喻。还有一些极特殊的案例,存在误诊和间接感染。还有一个可能,就是狗处于发病初期。如果一个狗在发病前的几天,也叫健康犬的话,那没办法了,医生都没有搞清楚什么叫健康犬。
转贴的全文完,本文转自天涯网站
本文目的并不是鼓励大家不打狂犬疫苗,而是如果你以前被狗猫咬伤或抓伤,同时明确知道狗猫活过了10天,就不用再杞人忧天了。
在我国,健康犬、猫带毒说,简直是一场自编自导的闹剧,只是,浸透着犬伤者的血泪和少数人利益的满足。广大的基层医生,出于对患者安全考虑或被虚假的数字引导,成了只会打针的医生,人为夸大对狂犬病的恐慌,自觉不自觉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首先,世界上至今还未发现一例健康犬带病毒的,健康猫至今仍没有发现有病毒携带者。
按照WHO建议:如果是一级暴露(体表咬、划伤等),不作任何治疗;如果是二级暴露,注射狂犬疫苗;如果是三级,注射狂犬疫苗加免疫血清。同时,观察狗或猫10天。如果狗猫依旧健康。治疗可以终止。这时,狂犬疫苗已经打到第三支(Day0,3,7)。可作为未来咬伤的暴露前预防(好处是,再次咬伤,就不用再打价格昂贵的血清了)
WHO有一个理论很清晰:如果你曾被狗或者猫咬伤了,而狗或猫在你咬伤后10天内还没有死去,那就证明咬你的狗或者猫在咬你的时候,唾液中是不含有狂犬病毒的。你当然也不会得狂犬病死去。
遗憾的是,这条在国际上通用的国际狂犬病标准。在中国却被任意误解,造成健康犬(猫毁闹)也携带病毒的歪理学说。媒体也进行大肆渲染,造成全国性的对狂犬病恐慌。
为什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董关木的说法是错误的??请看证据:
这个回答明显是有问题,泰国的一位世界著名的兽学博士面对同样的咨询答复是,根据WHO的调查,中国和泰国的情况是一致的。同样,在WHO的暴露后(伤口处理)建议中,也没有提到要区分是不是高发区。博士的结论是通过实验室证实和长达二十几年的观察得来的(1985-2005)。
质疑“健康猫狗不携带狂犬病病毒”以及“如果你在被狗咬伤后,狗在10天内还没有死去,那就证明猫狗在咬你的时候体内是不含狂犬病毒的”两个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防御中心明确标明并已经在其他国家广泛实践的理论和实践,包括非疫区的欧美和疫区的泰国和印度尼西亚,非洲等国,本身就是荒谬的。
(请查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防御中心,可找到相关资料)
难道世界上别的国家的人不怕死吗?谁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若不然,肯定有许多人由于放弃治疗,死于狂犬病,要找WHO打官司了。国外的医疗制度之严格,大家都是知道的。
当然,目前我国狂犬病中国卫生部与CDC不负责,默许有关部门贩卖狂犬病疫苗获得暴利。
确实处于上升时期,由于好多医生对10天观察期不好掌握,不宜采用勉强可以说得过去,但是断然决绝10天观察期的合理性,是非常粗暴和不负责任的。
而且,董关木还是确定我国健康犬不带病毒的三位科学家之一(其余两位是张永振和俞永新)(世界卫生组织从没有发现一例健康猫携带病毒的例子)。(可以查他们的言论,他们也是承认健康狗猫是不带毒的)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卫生部和中国CDC故意不正面澄清健康犬、猫不携带带狂犬病毒的问题,任由一些所谓专家、专业人员,纵容、刻意夸大狂犬病危害,不从实际出发,随意说狂犬病例子不仅仅是一种对科学不认真的态度,更是对有关机构贩卖狂犬病预苗获取不法暴利的默许。
中国卫生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出来正面澄清为什么在我国,健康犬带毒,这样的极端个案在医生护士人员口中却成了常见,普遍?真有那么高数目的健康带毒犬?这个有疑问么?能确定么?缺乏任何依据,比高余族如详细的记录调查,实验室证据。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国家CDC发言人凭什么信口开河说“中国健康犬带毒普遍,WHO的10天观察期不适合中国”?是散播谣言制造恐慌还是渎职?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那么公布出来,上报WHO,重新改写狂犬病预防方面的内容(结果是10观察期将废除),为什么至今中国没有一个人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证据呢?
无论是对于学术,还是消除公众的恐慌问题上,健康犬带毒将是一个很重要很严肃的问题。一个国家的CDC不因该如此草率的把没有证据的结论当作权威公布。被国内教材引用,被媒体不断渲染,造成犬伤患者的心理负担,也是非常大的损害。
一个国家的权威部门,对待一个如此严肃重要的问题的时候,完全应该早日彻底调查清楚,做出正确的权威的结论。该消除的恐慌因该消除(如果健康犬带毒没有狂犬病控制上的意义),该警惕的情况因该引起警惕(如果真有高发的普遍的在中国存在健康犬带毒情况)。
中国通用狂犬病2个误区
误解1:10天观察期只适用于非疫区。
这是错误的。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等国,都是疫区,和中国没有分别。这一点,普斯德(法国)中心的科学家,经在给我的回信中戚弊,确认了这一点。
误解2:被观察动物要有健康的接种史。
这是错误的。10天观察期的制定,是根据狗和猫的自然史(10天内,出现狂犬病症状会死去)而不是接种史确定的,和有没有接种没有关系。
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这样的。如果狗或猫有二年以上的稳定接种史,且最后一次接种,在一年内,可仅仅观察动物(狗或猫),而不必开始治疗。
一旦动物有异常,立刻启动治疗程序。如果动物(狗或猫)的接种史大于一年,在观察动物的同时,同时注射血清和狂犬疫苗,10天后,动物健康,可停止治疗。治疗的3针狂犬疫苗,可用于下次的预防治疗(不必再注射免疫血清)
国外医师对于狂犬病信件答复
1。这取决于是否有对狂犬病的正确认识和医师的专业性(是否可以停止暴露后治疗)
我们学院(QueenSaowabhamemorialinstitute)是世界著名的治疗人间狂犬病(暴露后治疗)和动物诊断机构,有84年的历史,同时我们也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狂犬病机理预防合作中心。我们会停止对患者的治疗,如果狗在10天后还保持健康的话(没有一个病人为此而死去)。病人仅仅获得3支疫苗(在当天,第三天,第七天),而这3支疫苗对未来的预防已经足够了,将来就不用注射免疫血清了,如果再次被疯动物咬伤。(我们已经知道,3支疫苗仅能起到预防作用,不能起到本次治疗作用,因此对于本次咬伤来说,打和不打是一样的)
我在这里研究动物狂犬病(包括发病机理和传染机理)已经有24年时间了
2。对于人们讲狗咬人后,人死狗不死。
在泰国,我们能证明是患者搞错了狗(被咬抓不止一次获间接感染),这是真实案例。狗是带菌者或病毒携带者,这仅仅是学术观点,在现实案例中没有。
必须指出的是:在泰国,人用狂犬疫苗是免费的)事实证明,健康犬带毒是不存在的。在理论上可能有,但对狂犬病的传播,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支持健康犬带毒的,也仅是国内的部分不明真相的医生而已。前面我已提到,如果健康犬真的带毒,WHO的10天理论在整个亚洲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整个亚洲,在犬类动物中,只有I型传统狂犬病毒。国内报道的狗咬人,人死狗不死。不客气地讲,有一大部分,是疫苗公司和极少部分不法医生的夸大宣传,其经济目的不言而喻。还有一些极特殊的案例,存在误诊和间接感染。还有一个可能,就是狗处于发病初期。如果一个狗在发病前的几天,也叫健康犬的话,那没办法了,医生都没有搞清楚什么叫健康犬。
转贴的全文完,本文转自天涯网站
本文目的并不是鼓励大家不打狂犬疫苗,而是如果你以前被狗猫咬伤或抓伤,同时明确知道狗猫活过了10天,就不用再杞人忧天了。
在我国,健康犬、猫带毒说,简直是一场自编自导的闹剧,只是,浸透着犬伤者的血泪和少数人利益的满足。广大的基层医生,出于对患者安全考虑或被虚假的数字引导,成了只会打针的医生,人为夸大对狂犬病的恐慌,自觉不自觉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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