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时期奴隶的悲惨生活除了商朝带枷的奴隶俑还有哪些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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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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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祭”和“人,殉”。为奴,隶,主无偿劳动而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常被奴,隶,主任意买,卖或杀,害。
从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铜器铭文可以看出,无论是商、周王朝或是其敌对的方国、部,落,都力争在军,事,行,动中擒,获,战,俘并掠,取对方人口。商,代,贵,族获得的大量俘,虏,如羌人、夷人等,一部分用作人,殉,人,祭,一部分则沦为奴,隶。西周时期,杀,人,祭,祀的现象大大减少,俘,虏用作奴,隶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在西周前期的小盂鼎铭文所记的征伐某个方国的战争中,周人斩,获了三千八百多个首级,还俘,获万三千八十一人。《左传》中关于春秋时期俘,虏的记载很多。战国时战,败,国的青壮年大批战死,《尉缭子·武议》就指责用兵攻人者“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时人亦常把奴,隶称为“虏”。不过在战国时期,其他来源的奴,隶急剧增加,俘,虏作为奴,隶来源的重要性不如过去突出。
商以来,就有把一部分罪,犯以及犯,死,罪和其他较重之罪者的家,属罚为官,奴的制,度。西周罪,犯,家,属没为官,奴,者,男子成为司,隶所掌管的罪,隶,女子从事舂米等劳动。战国时,各国都有大量因,犯,罪而受,刑(如去,须,鬓的耐,刑,去发的髡,刑以及鲸、劓、刖、宫等肉,刑)并被罚为公家服役的刑徒如秦国的刑,徒有隶,臣、隶,妾、鬼薪、白粲、城旦、舂等名目。过去一般认为刑,徒,服,役都有期限,因此有些人怀疑是否能把他们看作官,奴。据近来有些学者的研究,隶,臣,妾等刑徒在汉文帝实施罪,人“有年而免”之制前,是无,限,期,服,役的(但秦,律提到的“更,隶,妾”,可能只以一部分时间为公家服役,情况比较特殊)。无期限的刑,徒无疑应该看作国家的奴,隶。但春秋以前的罪,奴,由于原来身分以及成为罪,奴后的工作的不同,具体情况可以有很大差别。
商代是一个比较发达的奴,隶,社,会。特别是盘庚迁殷以后,达到了奴,隶,制的兴盛时期。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和奴,隶,主的矛盾。商,王是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也是最大的奴,隶,主。属于奴,隶主阶级的有王、诸侯、“多生(姓)”、“多子”、“邦伯师长百执事”或“百僚庶尹”。商代的奴,隶,主同时是贵,族。最大的贵,族,见於文献记载的有二十余支。这些贵,族又总称为“百姓”。在那时,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姓,因而所谓“百姓”指的就是贵,族。
在商,朝,统,治的区域里,全部土地和人民在名义上均属商,王所有。商王统管着各级大小奴,隶,主,贵,族,并把奴,隶和土地分配给他们享,用。王,和,国,家是一体的,一切重大的国,家,事,务都被称为“王事”。各级大小奴,隶,主,贵,族都必须为“王事”出力报效。
商,代,奴,隶名目繁多,被投入各种社会生产和生活领域,是创造财富和文化的基,本,阶,级。但是,他们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上,都没有任何地,位。在商,朝,奴,隶,主,贵,族的心目中,奴,隶被看做比牛,马,还,贱的财产,因而可以由他们任意处置。许多奴,隶不是被折,磨,死,就是惨,遭,杀,害。
由于奴,隶不仅来源于战,俘和罪,犯,还来源于被商,朝,征,服的民,族,部,落和小国。因此商,代的奴,隶,大多数都有家,室,不少奴,隶还保留着聚,族而居的形式。在这种奴,隶,族,居的情况下,奴,隶的地,位更加低微,生活更加悲,惨。他们世世代代都要充当奴,隶,不仅本身受尽奴,隶,主的压,榨,欺,凌,还要为奴,隶,主,繁,殖下一代的奴,隶,充当生,育,奴,隶的工具。
商,代的农,业,奴,隶称为“众,人”,表示人数众多的意思。在劳动中,他们受到商,王和各级奴,隶,主的严密监督,没有任何自由。“众人”除了主要担负农业生产劳动外,还被,迫,从,事狩,猎、修路、建筑等,繁,重的苦,役。在当时的频,繁,战,争中,“众人”还常被征发来当徒,兵,服,军,事,苦,役。
在商,代,奴,隶,主,阶,级的社,会,生,活领域里,也广泛使用奴,隶。这种奴,隶称为“臣”,女,性的奴,隶则称为“妾”。臣,妾也称为“臣,仆”。臣,妾是属于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可以由奴,隶,主拿来赏赐、赠送或交换,不受任何约束,就是把臣,妾,杀,掉,也不算犯,罪。那时奴,隶,主,贵,族都是父,权,制,大,家,族。每个家,族既是生活的单位,也是生产的单位。臣,妾不仅要为这种奴,隶,制,大,家,族的生活需要服务,还要从事家,族内的各种生产活动。由于繁,重的劳,役和非,人的生活,大多数臣,妾很快就断送了生,命;有许多甚至被惨,杀或活,埋。成千上万的奴,隶,成为无,辜的牺,牲,者,受尽剥,削和压,迫的广大奴,隶群众,不断以各种方式反,抗,奴,隶,主,贵,族的血,腥,统,治。到商代末年,终于发生了大规,模的奴,隶,暴,动,导致了商,王,朝的灭,亡。
奴,隶,社,会是奴,隶,主的天,堂,广大奴,隶的地,狱。奴,隶,主生活极,端,奢,侈,生前住在高大的宫,殿里,并修建规模宏大的陵,墓,准备死后继续享,受。奴,隶的辛勤劳动为奴,隶,主,贵,族创造了大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他们本身却被剥夺了一切财,富和权,利,甚至连生,命都得不到保障,奴,隶,主不但强迫奴,隶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进行各种繁重的劳动,还把他们当作牲,畜一样任意屠,杀。商王和奴,隶,主在祭,祀,祖,先和神,灵时,经常屠,杀,大,量,奴,隶,做,供,品,叫作“人祭”。奴隶主死了,还要把奴,隶,杀,死或活,埋来陪,葬,叫作“人殉”妄,想让这些奴,隶在“阴,间世界”侍,候他们,守,卫他们。
从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铜器铭文可以看出,无论是商、周王朝或是其敌对的方国、部,落,都力争在军,事,行,动中擒,获,战,俘并掠,取对方人口。商,代,贵,族获得的大量俘,虏,如羌人、夷人等,一部分用作人,殉,人,祭,一部分则沦为奴,隶。西周时期,杀,人,祭,祀的现象大大减少,俘,虏用作奴,隶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在西周前期的小盂鼎铭文所记的征伐某个方国的战争中,周人斩,获了三千八百多个首级,还俘,获万三千八十一人。《左传》中关于春秋时期俘,虏的记载很多。战国时战,败,国的青壮年大批战死,《尉缭子·武议》就指责用兵攻人者“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时人亦常把奴,隶称为“虏”。不过在战国时期,其他来源的奴,隶急剧增加,俘,虏作为奴,隶来源的重要性不如过去突出。
商以来,就有把一部分罪,犯以及犯,死,罪和其他较重之罪者的家,属罚为官,奴的制,度。西周罪,犯,家,属没为官,奴,者,男子成为司,隶所掌管的罪,隶,女子从事舂米等劳动。战国时,各国都有大量因,犯,罪而受,刑(如去,须,鬓的耐,刑,去发的髡,刑以及鲸、劓、刖、宫等肉,刑)并被罚为公家服役的刑徒如秦国的刑,徒有隶,臣、隶,妾、鬼薪、白粲、城旦、舂等名目。过去一般认为刑,徒,服,役都有期限,因此有些人怀疑是否能把他们看作官,奴。据近来有些学者的研究,隶,臣,妾等刑徒在汉文帝实施罪,人“有年而免”之制前,是无,限,期,服,役的(但秦,律提到的“更,隶,妾”,可能只以一部分时间为公家服役,情况比较特殊)。无期限的刑,徒无疑应该看作国家的奴,隶。但春秋以前的罪,奴,由于原来身分以及成为罪,奴后的工作的不同,具体情况可以有很大差别。
商代是一个比较发达的奴,隶,社,会。特别是盘庚迁殷以后,达到了奴,隶,制的兴盛时期。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和奴,隶,主的矛盾。商,王是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也是最大的奴,隶,主。属于奴,隶主阶级的有王、诸侯、“多生(姓)”、“多子”、“邦伯师长百执事”或“百僚庶尹”。商代的奴,隶,主同时是贵,族。最大的贵,族,见於文献记载的有二十余支。这些贵,族又总称为“百姓”。在那时,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姓,因而所谓“百姓”指的就是贵,族。
在商,朝,统,治的区域里,全部土地和人民在名义上均属商,王所有。商王统管着各级大小奴,隶,主,贵,族,并把奴,隶和土地分配给他们享,用。王,和,国,家是一体的,一切重大的国,家,事,务都被称为“王事”。各级大小奴,隶,主,贵,族都必须为“王事”出力报效。
商,代,奴,隶名目繁多,被投入各种社会生产和生活领域,是创造财富和文化的基,本,阶,级。但是,他们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上,都没有任何地,位。在商,朝,奴,隶,主,贵,族的心目中,奴,隶被看做比牛,马,还,贱的财产,因而可以由他们任意处置。许多奴,隶不是被折,磨,死,就是惨,遭,杀,害。
由于奴,隶不仅来源于战,俘和罪,犯,还来源于被商,朝,征,服的民,族,部,落和小国。因此商,代的奴,隶,大多数都有家,室,不少奴,隶还保留着聚,族而居的形式。在这种奴,隶,族,居的情况下,奴,隶的地,位更加低微,生活更加悲,惨。他们世世代代都要充当奴,隶,不仅本身受尽奴,隶,主的压,榨,欺,凌,还要为奴,隶,主,繁,殖下一代的奴,隶,充当生,育,奴,隶的工具。
商,代的农,业,奴,隶称为“众,人”,表示人数众多的意思。在劳动中,他们受到商,王和各级奴,隶,主的严密监督,没有任何自由。“众人”除了主要担负农业生产劳动外,还被,迫,从,事狩,猎、修路、建筑等,繁,重的苦,役。在当时的频,繁,战,争中,“众人”还常被征发来当徒,兵,服,军,事,苦,役。
在商,代,奴,隶,主,阶,级的社,会,生,活领域里,也广泛使用奴,隶。这种奴,隶称为“臣”,女,性的奴,隶则称为“妾”。臣,妾也称为“臣,仆”。臣,妾是属于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可以由奴,隶,主拿来赏赐、赠送或交换,不受任何约束,就是把臣,妾,杀,掉,也不算犯,罪。那时奴,隶,主,贵,族都是父,权,制,大,家,族。每个家,族既是生活的单位,也是生产的单位。臣,妾不仅要为这种奴,隶,制,大,家,族的生活需要服务,还要从事家,族内的各种生产活动。由于繁,重的劳,役和非,人的生活,大多数臣,妾很快就断送了生,命;有许多甚至被惨,杀或活,埋。成千上万的奴,隶,成为无,辜的牺,牲,者,受尽剥,削和压,迫的广大奴,隶群众,不断以各种方式反,抗,奴,隶,主,贵,族的血,腥,统,治。到商代末年,终于发生了大规,模的奴,隶,暴,动,导致了商,王,朝的灭,亡。
奴,隶,社,会是奴,隶,主的天,堂,广大奴,隶的地,狱。奴,隶,主生活极,端,奢,侈,生前住在高大的宫,殿里,并修建规模宏大的陵,墓,准备死后继续享,受。奴,隶的辛勤劳动为奴,隶,主,贵,族创造了大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他们本身却被剥夺了一切财,富和权,利,甚至连生,命都得不到保障,奴,隶,主不但强迫奴,隶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进行各种繁重的劳动,还把他们当作牲,畜一样任意屠,杀。商王和奴,隶,主在祭,祀,祖,先和神,灵时,经常屠,杀,大,量,奴,隶,做,供,品,叫作“人祭”。奴隶主死了,还要把奴,隶,杀,死或活,埋来陪,葬,叫作“人殉”妄,想让这些奴,隶在“阴,间世界”侍,候他们,守,卫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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