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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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栢会计师事务所
2016-03-06 · 注册香港公司、注册海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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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 《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I.C.T
2025-03-26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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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02-27 · 投资创业,要有远见
远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远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0年成熟的连锁运营管理经验、稳定的渠道和国内外市场运作能力,所属业务涉及餐饮连锁、食品工业、美容美体、商品零售、综合贸易、互联网业务、物流运输等诸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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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
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 200 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创业板首批28家企业当时上市的盛况应该都记得。在新三板扩容之前,创业板算是市场上交投最活跃最刺激的。现在即便有了新三板,撇开之前IPO停摆一年、以及IPO开闸后排队企业家数及政策风向方面的变动,实际上,如果有能力上沪深交易所,还是别去凑热闹折腾新三板了,除非等不及要融资了,譬如让人大跌眼镜的湘财证券。
当然,除了以上硬杠杠外,有些政策风向、管理层态度等也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对于企业来说,重要的是找到一个可信的专业机构和人,根据当下的形势专业的判断,但最终企业实际如何需要企业自行判断,企业的状况只有企业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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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专家

2020-07-24 · TA获得超过217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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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2.1.1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红筹企业发行股票的,前款第二项调整为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不低于 3000 万股,前款第三项调整为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份总数超过 4 亿股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的,前款第二项调整为发行后的存托凭证总份数不低于 3000 万份,前款第三项调整为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发行后的存托凭证总份数超过 4 亿份的,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0%以上。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详情可查看:http://docs.static.szse.cn/www/disclosure/notice/general/W0202006128285598251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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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c8781b8
2016-04-13 · TA获得超过27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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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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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其财经
2021-01-14 · 深耕金融领域,普及财经方面的基础知识
探其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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