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环保手续的厂适用什么法律关停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羡衡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散则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参考资冲派棚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23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