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托的历史沿革
1986年8月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银复[1986]186号文批准“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成立。
1992年12月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银金管[1992]51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西安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994年6月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以西汇管字[1994]第07号文批准公司经营外汇业务。
1997年8月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银复[1997]337号文批准公司增资改制,由西安市财政局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12月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根据监管职责权限和人总行授权以西银复[1999]224号文批复了公司增资改制的有关变更事项,引进了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九家股东,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3亿元(含外汇资本金750万美元)。
2002年4月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登记申请,公司正式获准单独保留。
2003年12月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008年2月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重新换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5.1亿元。
2011年4月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5.58亿元。
2011年11月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工商登记,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888亿元。
2011年12月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并经工商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5888亿元。
2014年3月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并经工商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460228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