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国4岁小孩爬进动物园围栏,17岁大猩猩遭射杀这一事件?
2016-05-31 · 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刚刚看到一些网民在争论美国为保护一名4岁男童而射杀稀有大猩猩“哈拉比”事件,有些网民说不应该射杀,说这样不人道,而大部分网民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是正确。针对此问题我发表下个人看法。
先做下事件回顾:美国一名4岁男童攀爬进入了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动物园的大猩猩围栏区,并与围栏内一只17岁雄性大猩猩接触。为了防止男童受到伤害,动物园不得不将猩猩射杀。被杀的雄性大猩猩哈拉比17岁,重约180公斤。动物园园长表示,当时小孩爬过栅栏掉进壕沟,哈拉比过去用手抓住他。约10分钟后,动物园的危险反应小组将哈拉比射杀,小孩则送医,伤势严重但没有生命危险。
通过这一事情回顾,我们首先要问孩童怎么落入围栏区的,这是父母监护不周造成的,孩子的父母需要检讨和付一定的责任。
其次直接射杀大猩猩对不对呢?当然是对的,小孩的生命受到猩猩的威胁,杀死猩猩救人,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做为人类我们当然要保护人类,无论对方是什么稀有动物,人类操心人类的死活,猩猩操心猩猩的死活,禽兽操心禽兽的死活。都一样,多平等。至于每个物种能力不一样,对本物种的保护程度不一样,那就看造化了。
第三,有些网民质疑杀死猩猩的理由有两个最重要的方面。一是猩猩哈拉比一直和人相处较好,没有想伤害小孩,而是为了救助落水小孩。二是为什么不选择射镇定剂而是直接射杀。对于这两点理由,我认为小孩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小孩没有受伤不代表不采取措施的话不会受伤,采用镇定剂不一定会立即发挥效果,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小孩的受伤或者死亡。所以我觉得射杀猩猩是正确的。
在这里我希望广大网民站在人类的角度上去看问题,为了保护自己的同类采取的措施是应该的,试想如果小孩子被杀死我们又该怎么说呢?
孩童落入围栏区,这是父母监护不周,该负责任。动物园迫不得已,为保护孩子而射杀大猩猩,情有可原。
人的生命受到野兽的威胁,杀死野兽救人,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因为这只野兽,是动物园的明星,是濒危物种,就觉得不该杀,孩子死掉活该,这就是号称民主人权榜样的美帝国民的素质?
至于叫嚣人和动物生命平等的那些人,你会把自己的朋友,关进兽笼?
17岁大猩猩“哈兰贝”遭射杀,合理但并不合情,就当时的情况而言,虽然看上去“哈兰贝”并非在攻击孩子,但这头雄性大猩猩体重达到180公斤,异常强壮,受到惊扰后对这名只有4岁的孩子构成致命威胁。如果发射麻醉针,无法短时间内制伏“哈兰贝”。无奈之下,为拯救孩子生命,只有开枪打死它。
美国辛辛那提动物园被迫做出这个艰难的抉择,受到热议,不乏分成几种观点:
1、此次事件主要还是家长的责任,对孩子看护不周,导致了大猩猩“哈兰贝”遭射杀。
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无道理,毕竟是因为家长疏忽才导致孩子进入动物园围栏,后来才使得大猩猩“哈兰贝”遭射杀。
2、有些网民质疑杀死大猩猩“哈兰贝”,因为猩猩哈拉比一直和人相处较好,可能没有想伤害小孩,而是为了救助落水小孩。
这个说法比较没有依据,毕竟我们不能通过自己的思维模式来考虑大猩猩“哈兰贝”的行为是否会对孩子造成伤害,结果是孩子并没有收到生命危险,可惜的是“哈兰贝”却被射杀了。
3、为什么不选择射镇定剂而是直接射杀?
其实麻醉针并不能立竿见影,如果发射麻醉针,无法短时间内制伏“哈兰贝”,反而可能会让其狂躁,或许会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只能选择射杀。
想说的是,放马后炮很容易,但是放炮的人不了解动物,当时小男童确实很危险。录像画面显示大猩猩扯着男童的衣服,把他从水里拖上陆地,虽然没打算吃掉那个孩子,但是因为四周人群的骚动和尖叫,它情绪受到干扰,谁也不敢保证它会做出什么事。
大猩猩力气惊人,六到八个大男人说不定都难以压制,在当时那种状况下,我不认为动物园有其它选择。而且,麻醉枪对大型动物发挥不了立即效果,至少要几分钟才会作用,而且需要不只一枪,万一打了第一枪它就抓狂,后果更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