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政策;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监督和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发展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相关协调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交通运输系统年度财务计划;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公共客运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监督指导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
(六)城市客运管理处
参与拟订城市客运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客运相关设施建设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对特许经营者的监管;负责城市客运相关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
(七)建设管理处
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设计的监督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八)科技处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城市客运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
(九)安全监督处
拟订公路、水路、城市客运安全生产政策、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