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的内设机构
自治区工商联机关内设6个部门和机关党委
负责处理、督办党组和(主席)会长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组织安排;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翻译、档案、人事、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等项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
二、研究室
负责参政议政和重要课题调查研究的组织工作,开展理论政策研究咨询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指导地、州、市工商联调查研究和参政议政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会刊;负责会史研究工作。
三、会员部
指导会员发展及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地、州、市工商联和重点市、县工商联领导班子状况;负责指导基层工商联组织建设、行业组织建设;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日常联系、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考察安排推荐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负责会员联谊活动、会费收缴、工商界生活互助金的管理与发放等工作。
四、宣传教育部
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负责自治区工商联新闻发布及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代表人士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负责自治区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地、州、市工商联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机关经济信息工作,收集、整理国内外经济信息,开展以经济信息为主的各种经济活动,建立信息库;负责会员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五、经济联络部
联系区内外有关经济部门和经济团体;负责本会与国内外工商界组织的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本会的涉外事务及会员出国政审工作;组织会员开展经济活动,积极为区内外工商界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服务;负责联系“三胞”投资企业,积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负责为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和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提供服务;负责指导地、州、市工商联经济联络工作;负责“光彩事业”的有关联络、宣传等工作;负责老、少、边、穷地区经济负责的智力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管理、指导工商联自办企业工作。
六、法律部
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与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相关的法律课题调研,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会员企业普法教育工作;联系指导基层工商联的法律服务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本会机关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群工作;负责本会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纪检工作;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