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白天外地货车进杭州规定
1、这个是杭州萧山区对货车限行的相关规定:
一、限行范围
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钱塘江南岸江堤路、利民河、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道路围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其中,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等限行区边界道路不限行;钱塘江南岸江堤路、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限行区边界道路限行。
二、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三、限行车辆
(一)工程运输车,包括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泥浆槽罐车、自卸货车等载货汽车和其他特殊结构车辆。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包括运输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化学品的载货汽车。
(三)普通载货汽车,包括除本通告所称的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载货汽车。
(四)各类拖拉机及农用轮式机械车。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6-03-16] 来源:萧山政府网通讯员
为进一步减轻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我区大气质量的影响,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以及《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区政府决定自2016年3月21日零时起,对我区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钱塘江南岸江堤路、利民河、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道路围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其中,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等限行区边界道路不限行;钱塘江南岸江堤路、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限行区边界道路限行。
二、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三、限行车辆
(一)工程运输车,包括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泥浆槽罐车、自卸货车等载货汽车和其他特殊结构车辆。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包括运输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化学品的载货汽车。
(三)普通载货汽车,包括除本通告所称的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载货汽车。
(四)各类拖拉机及农用轮式机械车。
四、其他事项
确因生产、生活、建设等实际需求,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应按照《杭州市萧山区货车限行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试行)》,提前到我区公安机关申领通行证,随车携带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关于紫金港隧道、余杭塘路开通运行期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经建设单位申报,紫金港隧道(文一西路-留祥路北)、余杭塘路(丰潭路-花蒋路)已符合通车要求,将于近期开通运行。为确保开通运行后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将上述两条道路开通运行期间的交通组织措施通告如下:
一、道路开通时间及范围
自2015年1月15日9时起,紫金港隧道(文一西路-留祥路北)、余杭塘路(丰潭路-花蒋路)开通运行。
二、道路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1.紫金港隧道及余杭塘路下穿隧道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城市快运除外)、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1月15日至3月31日,紫金港隧道及余杭塘路下穿隧道开通初期,每天晚上22时起至次日凌晨5时,实施全封闭养护。后续封闭养护时间另行通告。
3.紫金港隧道限速60公里/小时,匝道机动车限速40公里/小时;余杭塘路限速60公里/小时。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三、道路开通后的配套措施
为配合紫金港隧道开通,吉鸿路(紫荆港隧道—振华路)主车道同步开通,交通组织措施与紫金港隧道一致。吉鸿路全线建成后相关交通组织措施另行通告。
请过往车辆及行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年1月14日
关于东湖南路部分路段开通的通告
东湖南路(下沙路至九沙大道段)定于5月27日开通。为确保道路开通后的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通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速度管理
东湖南路(下沙路至九沙大道段)限制速度为50公里/小时。
二、关于货车、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通行
东湖南路(下沙路至九沙大道段)全天禁止外地货运机动车和市区8吨(不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全天禁止外地各类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依照道路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5月27日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开通火车东站枢纽地区(城东新城)环站南路的通告
位于火车东站(城东新城)周边的环站南路(新风路至环站东路段,下同)已于10月1日开通。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开通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驶速度管理
环站南路道路最高限速为50公里/小时,其中环站南路新风路交叉路口限速为20公里/小时。
二、通行管理
环站南路实行机动车双向通行。
1、全天禁止8吨(不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
2、全天禁止外地市及萧山、余杭区和市属五县(市)货运机动车、各类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通行;
3、沿线两处隧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信号及标志、标线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3年10月10日
关于开通火车东站枢纽地区(城东新城)部分道路的通告
一、行驶速度管理
(一)以下道路(路段)限制速度为60公里/小时:
同协路(机场路至石大线段)。
(二)以下道路限制速度为50公里/小时:
1、同协南路(德胜路至天城路段);
2、天城路(同协路至明月桥路段、环站东路至东宁路段,不含下穿通道);
3、环站东路(天城路至环站南路段);
4、环站南路(明月桥路至环站东路段);
5、环站北路(松碧街至环站西路段);
6、新塘路(明月桥路至东宁路段,不含下穿通道);
7、机场路(全福桥路至东宁路段);
8、东宁路(机场路至昙花庵路段,含下穿通道);
(三)以下道路限制速度为40公里/小时:
1、塘工局路(杭海路至艮山西路段);
2、昙花庵路(三新路至东宁路段);
3、明月桥路(天城路至沪杭高速段);
4、新风路(机场路至王家井路段);
5、鸿泰路(明月桥路至东宁路段);
6、和兴路(明月桥路至东宁路段);
7、麦庙路(新风路至环站西路段);
8、王家井路(新风路至环站西路段);
9、全福桥路(机场路至环站北路段)。
(四)以下道路限制速度为20公里/小时:
松碧街(机场路至环站北路段)。
二、通行管理
王家井路(新风路至环站西路段)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上述其它试开通道路机动车均双向通行。
三、关于货车、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行人通行管理
上述道路全天禁止外地货运机动车(含萧山、余杭区和市属五县[市],下同)和市区8吨(不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全天禁止外地各类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通行。同时,沿线2处隧道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3年6月27日
关于调整杭州火车南站周边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来源:杭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0-01-16 发布部门:萧山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杭州火车南站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10年1月20日起调整杭州火车南站周边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城中路(商河路口以北段)、商城西路(商河路口以北段)、站前路禁止1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二、站前路禁止摩托车、电瓶三轮车、客运人力三轮车通行。
三、商城中路(商河路口以北段)实行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四、站前路禁止机动车临时停放和长期停放;商城中路(商河路口以北段)禁止机动车长期停放。
五、站前广场设置公交专用站台、出租车候客区和社会车辆停车场。
六、在车站广场社会车辆停车场饱和时,接送旅客的其他社会车辆进入站前路后,可经商城中路、商河路进入商业城生态停车场停车,也可在商城中路(商河路口以北段)临时下客(禁止停车候客)。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六日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本地货车限行政策
您好!杭州市货车限行政策如下:(一)市区8吨(不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在过境道路以内的区域全天禁止通行。
(二)市区8吨(含)以下的大型货运机动车在石祥路、留祥路以南,新塘路、笕丁路、钱塘江路以西,紫荆花路以东,复兴路以北区域内道路(均不含上述道路)白天(7时至19时,下同)禁止通行。
(三)市区小型货运机动车在河坊街以北,环城东路、绍兴路以西,潮王路、文二路以南,古翠路以东区域内道路(均不含上述道路)及艮山西路、绍兴路(潮王路口以南段)白天禁止通行(其中建国路的绍兴路口至文晖路口段、文晖路的建国路口至天成路口段除外)。
(四)市区各类货运机动车在西湖风景区道路,即虎跑路、南山路、湖滨路、保俶路、曙光路、灵隐路、梅灵路范围内的道路(均含)全天禁止通行。
(五)每天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的交通高峰时段内,在万松岭路和秋涛南路以北,秋涛路以西,文华路和文一路、德胜路以南、古墩路以东区域内(均不含上述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六)确需在禁行时间和禁行道路通行的,须凭相关证明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办理特许通行许可证。具体办理事项,请打0571-87008229电话咨询。
外地货车进入杭州市区的规定
您好!外地牌照(含萧山、余杭用临安县(市))货运机动车禁止进入杭州绕城公路以内、钱塘江以北的市区道路。各办证点的线路以南北(中河路、上塘路)、东西(艮山路、环城北路、天目山路)为分界点划分区域,外地货车必须看清楚区域再进入各办证点。运输鲜、活、冷冻货物或农产品以及抢险救灾物资的车辆,在各办证点内办理临时白天进城(时间2天内、路线5条内)。具体办理事项,请打0571-87008229电话咨询。
关于限制中型(含)以上货车等在星桥区域通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3-11 20:52:39 余杭新闻网
在星桥街道,东至望梅路(不含)、西至与江干区交界处、南至临丁路(不含)、北至星发街(不含)的区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进入,同时每日6时至21时禁止未经环保部门(含外地环保部门)核发绿色环保标志的所有机动车进入。如确有需要,须经星桥街道办事处核准后,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3月11日
关于余杭塘路、紫荆花北路部分路段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余杭塘路、紫荆花北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余杭塘路、紫荆花北路部分路段实施货运车辆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5年7月17日零时起,余杭塘路的紫金港路(不含)至丰潭路(不含)段,紫荆花北路的余杭塘路(含)至留祥路(不含)段,全天双向禁止货运机动车辆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年7月13日
关于新安江城区部分道路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3-20 发布部门:建德市局
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区部分道路交通拥堵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新安江城区白沙路、南山路等道路实施禁止货车通行的交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26日7时起,建德市新安江城区白沙路(南入城口至白沙大桥南端)7:00—19:00禁止货车(中型、重型普通货车及挂车)通行(环卫、施救等特种车除外)。
二、自3月26日7时起,南山路实行全时段禁止货车(中型、重型普通货车及挂车)通行(环卫、施救等特种车除外)。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根据交通标志牌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03-20
关于秋石快速路、东湖快速路开通运行期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秋石快速路(石德立交南-清江立交)、东湖快速路(东德立交-九沙互通)已符合通车要求,将于近期开通运行。为确保开通运行期间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将上述两条快速路开通运行期间的交通组织措施通告如下:
一、快速路开通时间及范围
自2014年12月31日14时起,秋石快速路(石德立交南-清江立交)、东湖快速路(东德立交-九沙互通)开通运行,其中东德立交开通东向南、西向南、南向东、南向西四个方向匝道。
二、快速路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一)限制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载货汽车(城市快运除外)、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禁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规定的受限车辆通行。
(二)速度管理
快速道路主线道路限速80公里/小时,连接不同等级道路的上匝道限速60公里/小时,下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三、快速路开通后的配套交通组织措施
自2014年12月31日14时起,秋涛路太平门直街路口禁止机动车北向东、南向西左转。
请过往车辆及行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12月3
关于调整城市快速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一、已通车城市快速道路
1、彩虹快速路:东起江晖路匝道落地,西至之江大桥(彩虹快速路隧道与之江大桥引桥连接处),含1个隧道,1座互通立交,8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8公里;
2、德胜高架快速路:东起德胜东路文海北路西口停车线,西至德胜快速路西延工程主线落地(保俶路口),含3座互通立交,30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23.5公里;
3、留石高架快速路:东起杭州北收费站(收费广场外),西至通益路以西高架主线落地,含2座互通立交,22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12.5公里;
4、东湖高架快速路:南起九堡大桥南(南岸上下匝道与主桥面相交的伸缩缝处),北至九堡大桥九沙互通(德胜至九沙互通在建),含1座桥梁(九堡大桥),1座互通立交,里程数约3.8公里;
5、秋石高架快速路:南起机场路匝道落地,北至绕城北线与320国道交界处,含1个隧道(半山隧道),2座互通立交,14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11.3公里;
6、时代-中河-上塘高架快速路:南起冠山隧道南接线主线落地,北至上塘高架主线落地,含1个隧道(冠山隧道),1座桥梁(复兴大桥),7座互通立交,26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25.9公里。
二、快速道路交通组织措施
(一)限制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载货汽车(城市快运除外)、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禁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规定的受限车辆通行;
5、时代—中河—上塘高架快速路(万松岭匝道至上德互通立交段):每日7时至21时,禁止悬挂黄色号牌的大、中型载客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9月2日
关于调整下沙路货车通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下沙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下沙路的货车通行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4年3月3日起,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每天7:00至9:00、16:30至18:30在下沙路(杭海路至下沙1号大街段)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2月28日
关于七格路部分路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七格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七格路部分路段的货车通行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2年7月28日零时起,七格路的下沙路至智格路段,全天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2年7月24日
限行车辆:
(一)工程运输车,包括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泥浆槽罐车、自卸货车等载货汽车和其他特殊结构车辆。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包括运输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物质
(三)普通载货汽车,包括除本通告所称的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载货汽车。
(四)各类拖拉机及农用轮式机械车。
为进一步减轻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我区大气质量的影响,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以及《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区政府决定自2016年3月21日零时起,对我区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一)工程运输车,包括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泥浆槽罐车、自卸货车等载货汽车和其他特殊结构车辆。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包括运输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物质
(三)普通载货汽车,包括除本通告所称的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载货汽车。
(四)各类拖拉机及农用轮式机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