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相城区,在公司上班期间有工伤,最终鉴定结果为十级,因本人

我在苏州相城区,在公司上班期间有工伤,最终鉴定结果为十级,因本人与单位劳动合同于2017年3月9期,本人于2017年3月18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现在公司因为不愿意赔偿一次... 我在苏州相城区,在公司上班期间有工伤,最终鉴定结果为十级,因本人与单位劳动合同于2017年3月9期,本人于2017年3月18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现在公司因为不愿意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老板拒绝给我在离职证明上签字,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在苏州相城区,2016.3.10入职公司,2016.8.10在公司上班期间受工伤 我在苏州相城区,2016.3.10入职公司,2016.8.10在公司上班期间受工伤,公司没有问津,后期自己申请工伤,2017.2.22最终鉴定结果为十级,因本人与单位劳动合同于2017年3月9到期,合同到期,公司一直没有提出续签合同,本人于2017年3月18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同意并签字,现在公司因为不愿意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万元,老板拒绝给我提供离职证明,为我再次就业工作造成影响,并说明如果我不要这1.5万的补助金就可以给我提供离职证明,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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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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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5 · 劳动案件远程代理开创者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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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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