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造价下浮法”是什么意思?
总价下浮法是指投标人为中标所采取的以按正常取费计算之后的价格下调一定的幅度来提升中标率所采用的投标方式。又称“总价下浮中标法”
总价下浮中标法是指招标人在发布招标信息公告、招标文件同时公开工程预算书和中标价格,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价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和实质性要求,评标决标时由公证处在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签产生中标候选人。
具体步骤如下:
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和研究确定中标价格。招标文件可以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标价格应参照投标报价合理区间参考表(详见附件一)的规定范围合理确定,应急工程可采取随机抽签办法确定总价下浮幅度。
2、招标人提出招标申请,经审查备案后依法发布招标信息公告。
3、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后,自行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窗口购领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投标所需资料。
4、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和按规定时间提出投标疑问,招标人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招标文件。
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企业备案、进场交易证、交纳投标保证金等手续。
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和工期、质量、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力量配备等实质性要求。
7、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8、由公证处在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签产生拟中标人和中标备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