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居住证新车上不了牌怎么办?
原证失效前或申领新证后可上牌。
除暂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外,其他形式的暂住证明都不是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时收存的档案资料,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居住证制度,至年底前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业务,原办理的暂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可以继续使用。
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非宁波户籍人员要在宁波给车辆上牌的具体政策是:
1、对持有新IC卡式居住证的,直接办理,不再要求其他限制条件(但对“限牌城市”人员的上牌申请,按原政策执行)。
2、对持有原《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在证件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按原政策要求执行。
3、对持有原《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遗失且未失效的,凭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盖章),车管所核查后办理。
4、对持有原《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但已失效的,如实际仍在本市居住,要求当事人申请新IC卡式居住证,凭《浙江省居住证》办理(“限牌城市”人员除外)。
举例说,在2016年7月1日之前申领了临时居住证,比如6月中旬,如果是初次申领的,还是要3个月以上才能给车辆上牌;但如果是换领的,说明有原来的居住证证明,就可以直接拿这个证上牌了。
外地人员在宁波购车上牌,要么在原来的临时居住证有效期内去申请,要么等领到新的居住证后再去申请。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车管所的系统认可的都是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这类证件是有专门的编码的),而在派出所的居住登记证明是无效的。
另据介绍,根据新实施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外地人员是要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但申报了居住登记并不是就能申领新的居住证的,只有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领。
公安机关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而有了这个居住证,持有人就享有包括车辆上牌、申领驾照等在内,作为常住人口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