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制人员”是指什么意思?
租赁制人员指的是,学校与有关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拟用工相关人员,作为被派遣劳动者,与该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则由学校相关用工单位提供。
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租赁制用工人员,为暂任全聘,非复旦大学正式编制用工人员。
其用工属性具有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替代性。包括:A、项目租赁,B、固定期限合同租赁。
扩展资料:
租赁制人员最大优势节约开销,用工企业通过正规人力租赁公司专业化运作,可将人事管理成本降低至原来的55%至65%。
人才租赁的招募招聘、办理用工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征缴、办理暂住证、计划生育等)、工资发放、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从业资格、劳资纠纷处理等人事管理,可由正规人才租赁公司一手操办,减轻了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负担,大大节约了单位的开销。
租赁制人员作为单位的编外人员,在奖金、福利等方面很可能与在编人员有差别。这种方式就业,有种不稳定的感觉。
此外,由于“租赁”多是私下交易,如果涉及到兼职者正式就职的企业利益时,很易发生纠纷,甚至涉及商业机密等问题。如何建立起应有的行业规范,也成为制约人才租赁市场发展的一大问题。
参考资料:复旦大学-租赁制用工“协议工资”管理规定
意思就是劳务派遣,你不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而属于第三方的一个劳动机构,由这个机构派遣你到这个事业单位工作。
你的一切认识问题都和事业单位无关,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工资也是事业单位交给三方机构,由他们发给你。简单来说就是没有事业单位的编制。
人才租赁制员工须切实防止四种侵权行为:
应聘时防蒙骗。有的租赁公司为了尽快把员工揽入旗下,发布不切实的用工信息,使求职者交了钱却无岗可上;
待遇“短斤少两”。这主要表现在用工企业,他们把租赁制员工看作临时工,许多企业福利待遇不予享受,甚至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待遇,也要大打折扣;
劳动争议无人管。有些租赁公司对劳动保障政策不了解,事前没有落实员工权益和义务,事后向用人企业推,如加班问题、保险问题等;
有些租赁公司业务不饱满,派遣制员工工作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空租”现象严重。南京市人才租赁协会负责人介绍,行业规范性文件正在制订之中,这将有利于保护租赁制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