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7.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 。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