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郑州户口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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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如下:
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
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学校迁移:学校统一将未联系到工作单位的学生的档案直接快递回学生原籍劳动就业管理部门(人事局),同时发给学生报道证和户口迁移证。 如果已经联系到工作或者有其他投靠地址的,可以直接办理迁移手续(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按要求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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