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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患有轻度躁狂症,属限制责任能力者。某日,陈某酒后以被害人陈相锁之弟家盖房用的土堆挡住走路为由,对陈相锁之侄进行殴打,后陈相锁劝阻时,陈某用拳头对陈相锁的头部及胸部进行殴打,陈相锁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陈相锁患有脑动脉硬化及高血压,其死亡系脑出血所致,发生争执时情绪激动是脑出血的诱发因素。问:
1、被告人陈某的殴打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头部及胸部进行殴打,其行为性质是什么?
3、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什么样的心理态度?
4、本案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答(仅供参考并非唯一)1、由于现有证据,鉴定情况只能反应被害人死因是脑出血,而发生争执时情绪激动是脑出血的诱发因素。但证据未显示被告人殴打所致的外伤由导致脑出血的情况,所以不能推定被告人的殴打行为跟被害人死因有因果关系。(说得不好听,你跟一个患有脑动脉硬化及高血压的人吵架,要是你把气死他,难道可以判你谋杀?故意伤害?谁都不知道病人什么程度的话会把他气死,要证明你蓄意气死他,还是蛮难的。)
2、这个殴打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如果经伤情鉴定,发现被害人的头部及胸部因此造成了"轻伤",那么定罪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3、故意伤害。
4、陈某,虽然是限制责任能力者,但是本题没有显示他处于精神病发期间犯罪,只是说他酒后犯案。所以,我依据本题的意思推定被告人陈某处于正常状态作案,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如果被害人被殴打部位的伤情鉴定为轻伤,其所犯的是故意伤害罪。
1、被告人陈某的殴打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头部及胸部进行殴打,其行为性质是什么?
3、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什么样的心理态度?
4、本案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答(仅供参考并非唯一)1、由于现有证据,鉴定情况只能反应被害人死因是脑出血,而发生争执时情绪激动是脑出血的诱发因素。但证据未显示被告人殴打所致的外伤由导致脑出血的情况,所以不能推定被告人的殴打行为跟被害人死因有因果关系。(说得不好听,你跟一个患有脑动脉硬化及高血压的人吵架,要是你把气死他,难道可以判你谋杀?故意伤害?谁都不知道病人什么程度的话会把他气死,要证明你蓄意气死他,还是蛮难的。)
2、这个殴打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如果经伤情鉴定,发现被害人的头部及胸部因此造成了"轻伤",那么定罪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3、故意伤害。
4、陈某,虽然是限制责任能力者,但是本题没有显示他处于精神病发期间犯罪,只是说他酒后犯案。所以,我依据本题的意思推定被告人陈某处于正常状态作案,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如果被害人被殴打部位的伤情鉴定为轻伤,其所犯的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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