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理”、“定律”、“公理”的区别和概念分别是?
1、概念:
定理是经过受逻辑限制的证明为真的陈述。
定律是对客观事实的一种表达形式,通过大量具体的客观事实归纳而成的结论。
公理是指依据人类理性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
2、区别:
定律是描述客观世界变化规律的表达式或者文字。
公理是不需要认证的,是大家公认的,可以直接拿来用的。
定理是需要证明它是对的,才可以拿来用的。
3、公理
经过人类长期反复的实践检验是真实的,大家普遍公认的、不需要由其他判断加以证明、且也不能由其他判断证明的命题和原理。一些学科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些公理的基础上。
公理1:任意一点到另外任意一点可以画直线。
公理2:一条有限线段可以继续延长。
公理3:以任意点为心及任意的距离可以画圆。
公理4:凡直角都彼此相等。
公理5:同平面内一条直线和另外两条直线相交,若在某一侧的两个内角和小于二直角的和,则这二直线经无限延长后在这一侧相交。
如传统形式逻辑三段论关于一类事物的全部是什么或不是什么,那么这类事物中的部分也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也即如果对一类事物的全部有所断定,那么对它的部分也就有所断定,便是公理。
但是,这并不说明公理一定是对的,人类对世界的认知是有限的,这种普遍公认的,不证自明的公理有出错的可能。出错不见得是坏事,反而推动人类一步一步更完善的认识世界。比如关于欧里几何第五公理,不能说是出错,但通过不同的假设就得出几种其它几何——椭圆几何、欧几里得几何和双曲几何。
所以可以得知的结论是这个基础并不是牢不可破的,只是在人类的认知系统内相对正确的
4、定理
已经证明具有正确性、可以作为原则或规律的命题或公式,如几何定理。定理是从真命题(公理或其他已被证明的定理)出发,经过受逻辑限制的演绎推导,证明为正确的结论,即另一个真命题。例如“平行四边形的对边相等”就是平面几何中的一个定理。
一般来说,在数学中,只有重要或有趣的陈述才叫定理。证明定理是数学的中心活动。
相信为真但未被证明的数学叙述为猜想,当它被证明为真后便是定理。它是定理的来源,但并非唯一来源。一个从其他定理引伸出来的数学叙述,可以不经过证明成为猜想的过程,成为定理。
即定理是由公理或定理推导而来的命题或公式。推导方法依靠人类的逻辑学。
5、定律
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是通过大量具体的客观事实经验累积归纳而成的结论。例如牛顿运动定律、能量守恒定律、欧姆定律等。
定律是一种理论模型,它用以描述特定情况、特定尺度下的现实世界,在其它尺度下可能会失效或者不准确。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描述宇宙当中的所有情况,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能完全正确。
简而言之,定律是人们通过猜想验证、通过无数次实践证明的,以特殊推导一般,以局部推导全局的的论断。很多科学与哲学的发展即基于此。
我想指出的是定律的局限性。它是有穷情况下对事物的归纳假设,不是必然正确的,当然也不可能穷尽所有情况。
所以可以得知人类认知系统的三个可能错误的来源:一是实践总结出来的定律不够全面,没有囊括所有情况。二是这些不证自明的公理基础。三是用来判断推导的逻辑学。(当然这个可以包括在一二条中。)
我觉得人类至今对世界的认识还只是一小部分,而且已经认知的部分看起来还这么的脆弱。但是我是一个乐观派,我相信世界的可知性,也相信总有一天人类会认知这个世界的一切,更希望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够看到这一切的统一。
公理的正确性不需要用逻辑推理来证明,而定理的正确性需要逻辑推理来证明。在物理学中而定理是通过数学工具(如微积分)推理得来的,如动能定理;定律是由实验得出或验证的,如机械能守恒定律。
定理,用推理的方法判断为真的命题叫做定理。
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
公理,是指依据人类理性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