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还需要办理不动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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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条例实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因此,持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的房子不需要申请不动产登记。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
4.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
5.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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