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任免除是什么?有哪些要求?
1个回答
2018-09-02 · 家庭保险配置专家,精选好产品理赔更无忧!
双保险资质,中国银保监会网销许可。覆盖全国60家保险公司,涵盖医疗健康险、意外险、养老险等多品类近千款产品。我们为用户提供家庭保险规划、专业核保、家庭保单管家、理赔协助等一站式保险服务。
向TA提问
关注

展开全部
“责任免除”也就是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风险以及保险金赔偿的情况,这是保险条款中必要的组成部分。每个保险产品中的责任免除都不尽相同,但是绝大多数的责任免除都包含以下行为:
1、自杀行为:在意外险中,被保险人自伤或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寿险中,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也属于责任免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保险欺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同时如果是这三者为了得到保险金赔偿故意制造出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也是有权利不退还保险金,并解除保险合同的。
3、违反告知义务:若是投保人故意隐瞒合同中需要的告知业务,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4、犯罪行为
保险人、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作出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而导致出现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比如: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
5、特殊因素当出现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认定为准);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特殊情况是,保险人也是可以不承担赔偿和保险金给付责任的。
虽说绝大多数的保险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中都有上述的责任免除类型,但是特定的保险产品也会有特定的责任免除范围,所以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请务必看清楚该产品的责任免责条款,免得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对自己负责,别人才有机会对你负责。
1、自杀行为:在意外险中,被保险人自伤或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寿险中,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也属于责任免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保险欺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同时如果是这三者为了得到保险金赔偿故意制造出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也是有权利不退还保险金,并解除保险合同的。
3、违反告知义务:若是投保人故意隐瞒合同中需要的告知业务,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4、犯罪行为
保险人、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作出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而导致出现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比如: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
5、特殊因素当出现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认定为准);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特殊情况是,保险人也是可以不承担赔偿和保险金给付责任的。
虽说绝大多数的保险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中都有上述的责任免除类型,但是特定的保险产品也会有特定的责任免除范围,所以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请务必看清楚该产品的责任免责条款,免得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对自己负责,别人才有机会对你负责。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