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第一项不合格后面的检查还需要进行吗?
征兵体检第一项不合格后面的检查就不会进行了。
征兵标准:
(一)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特勤人员:
坦克乘员162—178cm
潜水员168—185cm
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
空降兵168cm以上
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
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
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
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三)视力标准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