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部损伤评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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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司法鉴定级别标准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依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量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能部分代偿 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期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量有所下降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依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量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能部分代偿 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期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量有所下降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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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性损伤需要六个月才能稳定,所以,颅脑损伤鉴定的时间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重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1、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如颅骨缺损,在伤后1—3个月进行;
2、颅脑损伤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外伤性癫痫,在损伤后1—2年内进行;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在伤后6—12个月进行。
相关法条: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规定(工伤可以参照)
伤残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即只要治疗终结即可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一般可由受害人先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护理等级及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用等进行鉴定再起诉或与侵害人协商赔偿数额。
1、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如颅骨缺损,在伤后1—3个月进行;
2、颅脑损伤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外伤性癫痫,在损伤后1—2年内进行;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在伤后6—12个月进行。
相关法条: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规定(工伤可以参照)
伤残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即只要治疗终结即可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一般可由受害人先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护理等级及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用等进行鉴定再起诉或与侵害人协商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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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一般在递交申请之后60天内下达鉴定结果,如果存在争议可延迟三十天下达结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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