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问题,在最大诚信原则中,告知和保证约束的对象主要是保险人还是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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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保险人。这个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主要是告知、保证和弃权与禁止反言。
(一) 告知
1.告知的含义 广义的告知指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方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方作口头或书面申报;保险方也应将与投保方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方。 诚实信用原则中所言告知是广义的告知,告知并非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
2.告知的形式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保险人各自履行告知义务的形式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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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告知的内容 (1)投保人应告知的内容。①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做如实回答。②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危险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③保险标的转移时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有变动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通知保险人。④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⑤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 (2)保险人的告知内容。保险人应告知的内容主要是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
2.违反告知的后果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二、保证
1.保证的含义 保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担保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可见,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2.保证的形式 (1)明示保证是以书面的形式或者以特约条款的形式附加于保单之内,这种条款一般是保单的一部分,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否则保险人可以据此宣告保单无效。明(2)默示保证则是指在保单上虽然没有文字记载,但是从习惯上或者社会公认的角度上,被保险人应当保证对某种事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3.违反保证的后果 违反保证条件与违反告知原则的处理方法不同,因告知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如果违反了该原则,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就被解除了。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所谓诚信是指诚实可靠、坚守信誉,这是制定各种保险合同的基础。鉴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法律对于诚实信用的要求超过其他民事活动。所谓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应本着最大诚信的态度如实告知,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漏报或欺诈。这是任何当事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自己的义务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所谓的重要事实是指那些足以影响保险人判别风险大小、确定保险费率或影响其决定承保与否及承保条件的每一项事实。对保险人而言,它可以使保险人有效地选择风险和控制风险,有利于维护保险活动的经营秩序;对于被保险人而言,最大诚信原则可以确保其承担的保险费率合理。在汽车保险中,车辆的结构、技术状况以及驾驶员的习惯等事实,被保险人最清楚,而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人也最清楚。因此,只有如实告知,诚实信用,双方当事人才能互相清楚。
(一) 告知
1.告知的含义 广义的告知指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方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方作口头或书面申报;保险方也应将与投保方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方。 诚实信用原则中所言告知是广义的告知,告知并非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
2.告知的形式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保险人各自履行告知义务的形式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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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告知的内容 (1)投保人应告知的内容。①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做如实回答。②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危险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③保险标的转移时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有变动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通知保险人。④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⑤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 (2)保险人的告知内容。保险人应告知的内容主要是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
2.违反告知的后果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二、保证
1.保证的含义 保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担保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可见,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2.保证的形式 (1)明示保证是以书面的形式或者以特约条款的形式附加于保单之内,这种条款一般是保单的一部分,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否则保险人可以据此宣告保单无效。明(2)默示保证则是指在保单上虽然没有文字记载,但是从习惯上或者社会公认的角度上,被保险人应当保证对某种事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3.违反保证的后果 违反保证条件与违反告知原则的处理方法不同,因告知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如果违反了该原则,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就被解除了。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所谓诚信是指诚实可靠、坚守信誉,这是制定各种保险合同的基础。鉴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法律对于诚实信用的要求超过其他民事活动。所谓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应本着最大诚信的态度如实告知,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漏报或欺诈。这是任何当事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自己的义务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所谓的重要事实是指那些足以影响保险人判别风险大小、确定保险费率或影响其决定承保与否及承保条件的每一项事实。对保险人而言,它可以使保险人有效地选择风险和控制风险,有利于维护保险活动的经营秩序;对于被保险人而言,最大诚信原则可以确保其承担的保险费率合理。在汽车保险中,车辆的结构、技术状况以及驾驶员的习惯等事实,被保险人最清楚,而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人也最清楚。因此,只有如实告知,诚实信用,双方当事人才能互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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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大诚信里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无论是保险人或投保人都要最大限度的遵守诚信原则。双方坦诚相待,没有欺瞒和欺骗行为。双方都如实全面的履行自己的如实告知义务和如实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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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双方约束的过程,只要约束保险人的责任,被保险内容和诚信也要约束,被保人的诚信责任已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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