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0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考试对一般职位的视力要求为: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裸眼视力是指不戴眼镜的视力,矫正视力是指戴眼镜后的视力。
如果考生要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中的部分职位,则有更明确的视力要求。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二、十一条规定:
1、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合格。
2、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痕迹检验、刑事技术、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司法行政部门狱医、心理矫正类职位的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3、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类职位的,色弱,不合格。
4、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
5、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