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遣送回国的流程
被拘留审查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当场盘问、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实施。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被拘留审查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章调查和遣返中第六十二条规定,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1、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2、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3、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4、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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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人员的管理
公安机关对出入境人员的管理,包括两部分:一是中国公民,指进行出入境活动的国内外中国公民;二是外国人,分为常住外国人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
(1)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即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作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的对象,中国公民是指所有出入中国国(边)境的中国公民。按照其居住地域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内公民、国外华侨和境外居民。
国内公民。即定居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对香港、澳门地区而言也称内地居民,对台湾地区而言又称大陆居民。边境居民简称边民,是指居住在中国与毗邻国家相连的我方一侧边境地区具有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
国外公民。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又称中国侨民。定居在国外是指在国外已经获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事实上已在国外定居。这一居留资格包括外国政府批准的合法定居和已被外国政府认可的事实上的定居。
境外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持有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和澳门居民,既包括在港澳地区享有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又包括在港澳地区享有居留权的外国籍人。在这里,境外居民仅指在港澳地区享有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出入境管理
2024-10-19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