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嘉奖有什么用
作用:退伍到地方后好处,就是在自谋职业、到应聘单位期间,相对于其他没有类似褒奖的退役义务兵,具有影响加分、优先录用的好处。
1、奖励的等级不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十三条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由此可见,三等功的奖励等级要高于嘉奖。
2、奖励待遇不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十四条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由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第十五条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而嘉奖并没有任何具体的奖励待遇。
3、奖励条件不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十六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第十七条 个人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
(二)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
(三)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
(四)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
(五)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大纲》规定科目的比赛中,获得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
(六)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
4、奖励的权限不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二十条 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五节奖励的权限
第六十八条 连级以上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必要时,上级单位可以实施属于下级单位批准权限的奖励。
第六十九条 连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一)义务兵的嘉奖。
(二)初级、中级士官的嘉奖。
(三)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的嘉奖。
第七十条 营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一)高级士官的嘉奖。
(二)连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的嘉奖。
(三)排级以下单位的嘉奖。
第七十一条 团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一)义务兵的三等功。
(二)初级、中级士官的三等功。
(三)营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的嘉奖,连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军官(科员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文职干部)的三等功;
(四)排级以下单位的三等功,连级单位的嘉奖。
第七十二条 副师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一)义务兵的二等功。
(二)高级士官的三等功,初级、中级士官的二等功。
(三)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的嘉奖,营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的三等功。
(四)排级以下单位的二等功,连级单位的三等功,营级单位的嘉奖。
第七十三条 正师级单位执行下列奖励的批准权限:
正团职和专业技术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正处级和专业技术八级文职干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的嘉奖,连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军官(科员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文职干部)的二等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优秀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