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农家生态旅游区,根据不同的观光内容分类,其环境容量确定的参考因素是什么?
2019-03-04 · 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大型综合出版社
(1)植物园、农作物、果园、菜地等农作物综合观光型。
①以生产为主的,其环境容量主要由开放时间、广场面积和道路长度、宽度决定。如花卉园以生产为主,平时不对外开放,在花卉采收季节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行参观、采摘活动可由开放时间、限额和道路广场的面积决定。
②非生产性的,特别是开展采摘的果、菜园的环境容量根据植物的品种、产量、大小年、生产管理水平等安排游人的容量,如菜园时菜类的采摘园依据产量的80%可供采摘计算供应量为宜;瓜菜类由于受颜色、果形、大小等的限制,按产量的60%可供采摘计算供应量;果园不同的种、品种的果期、果肉、果色、果形、口感、产量、采摘中的损耗等差别大,需要区别对待。
(2)动物园、垂钓场、狩猎场、牧园等农牧综合型。
①生产性的,开发时间短,可供游览的面积有限,以开放时间和供游览的面积计算。
②非生产性的参见动物园的容量计算方法。
(3)观光、娱乐类。参见农园、科技示范园和风景区的容量计算标准,根据开设的游览道路或小游园、广场面积等计算可允许的最大游人值。
根据不同的观光类型独立核算后,汇总成为整个旅游区总的环境容量,对环境容量指标应全面理解其相对性和可变性。用上述方法,结合基本的空间标准,为规划实践提供了方便。初步确定农家生态旅游的环境容量接近600~1000平方米/人。在规划设计中,为扩大环境容量,可使环境容量不同的区按总体布局的要求安排相对集中或分散,形成不同游憩环境。同时,加强疏导,开发新的景点、景区,增设游步道,调整不合理的功能安排等也可增加环境容量。
2022-07-27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