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案例分析此案是否构成抢劫罪?
案情:2004年12月26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撬开某公寓203室窃得人民币1.2万元。当其开门准备离开时,该公寓303室住户周某正好从203室门口经过,李某以为周某系20...
案情:2004年12月26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撬开某公寓203室窃得人民币1.2万元。当其开门准备离开时,该公寓303室住户周某正好从203室门口经过,李某以为周某系203室户主要来抓他,对周某猛击一拳后夺路而逃。案发后经鉴定,周某构成轻伤。
分歧意见: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存在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周某并不知道李某系窃贼,其主观上没有抓捕李某的意思,客观上也没有对李某实施抓捕行为,没有抓捕行为也就无所谓“抗拒抓捕”,因此李某的行为不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李某的行为仅构成盗窃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但其在盗窃1.2万元后离开作案现场时,又对周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并致其轻伤,李某存在两个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进行数罪并罚。
第三种意见认为,李某在实施盗窃犯罪过程中,虽然是误将周某当做前来抓捕他的被害人,但其殴打周某的行为仍构成“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请针对上述案例,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包括简述案例,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展开
分歧意见: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存在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周某并不知道李某系窃贼,其主观上没有抓捕李某的意思,客观上也没有对李某实施抓捕行为,没有抓捕行为也就无所谓“抗拒抓捕”,因此李某的行为不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李某的行为仅构成盗窃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但其在盗窃1.2万元后离开作案现场时,又对周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并致其轻伤,李某存在两个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进行数罪并罚。
第三种意见认为,李某在实施盗窃犯罪过程中,虽然是误将周某当做前来抓捕他的被害人,但其殴打周某的行为仍构成“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请针对上述案例,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包括简述案例,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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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毫无疑问。对于抗拒抓捕实施对第三人的袭击,构成抢劫罪,而不管第三人有无阻止犯罪的故意。

2025-08-14 广告
根据新《刑诉法》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包括:(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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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应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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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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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是转化后的抢劫罪 其主观上已具有抗拒抓捕的心态 客观上实施了抗拒抓捕的行为并且造成轻伤害 依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构成转化后的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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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抢劫案例,
李某原先只是盗窃,后来为逃脱对别人进行殴打等行为,就构成了抢劫罪。
李某原先只是盗窃,后来为逃脱对别人进行殴打等行为,就构成了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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