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的物业费应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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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的物业费不应该交,一般是以验房以后缴纳,开发商通知交钥匙缴纳。
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性质上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因此应当遵循合同自由原则,合同的内容应当由当事人自己自由约定。作为双务有偿合同业主最为主要的义务(即物业管理企业最为主要的权利)是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因此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加以约定。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制的,合同自由也不例外,本条规定了当事人在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作为对物业管理合同服务费用确定自由的限制:合理原则、公开原则、质价相符原则、合法竞争原则、政府监管原则,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基本上属于格式合同,又叫做附和合同、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所谓格式合同是指其条款由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众多相对人订立合同而单方面事先制订,相对人只有接受与否的自由而无法就合同条款进行个别谈判。由于格式合同剥夺了相对入就合同具体条款进行谈判的自由,因此,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利益不受不当的侵害国家对格式合同进行特别管制,物业管理合同作为格式合同亦不例外,其中服务费用条款就属于受国家管制的一个主要内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性质上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因此应当遵循合同自由原则,合同的内容应当由当事人自己自由约定。作为双务有偿合同业主最为主要的义务(即物业管理企业最为主要的权利)是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因此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加以约定。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制的,合同自由也不例外,本条规定了当事人在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作为对物业管理合同服务费用确定自由的限制:合理原则、公开原则、质价相符原则、合法竞争原则、政府监管原则,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基本上属于格式合同,又叫做附和合同、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所谓格式合同是指其条款由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众多相对人订立合同而单方面事先制订,相对人只有接受与否的自由而无法就合同条款进行个别谈判。由于格式合同剥夺了相对入就合同具体条款进行谈判的自由,因此,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利益不受不当的侵害国家对格式合同进行特别管制,物业管理合同作为格式合同亦不例外,其中服务费用条款就属于受国家管制的一个主要内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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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业主未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的物业费用不应该交纳,只有签订购房合同之后,这时候房子才属于你的,这时开始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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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新房吗?没有签订合同之前,住了没有。住了就要交物业费。
追问
是的
我的是门市,现在物业说要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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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是不应该交费的,未签订购房合同,就是说并没有小区物业,物业都没有那交费一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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