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看待醉酒男子回家自杀身亡一事?
众所周知,酒在中国是比较受欢迎,无论在什么社交场合都会看到都会有酒存在,很多人都是无酒不欢,借酒烘托气氛,酒文化对我国影响深远,至今还深受人们喜爱。
近日,发生在广东东莞一件引人热议事情。据媒体报道"江西男子在广东东莞工作李某,在朋友黄某邀约外出喝酒",之后黄某醉酒不省人事,李某将其护送回家,边离开了黄某家中,没想到次日在黄某家附近发现黄某以自杀身亡,过后李某遭到黄某家人起诉,法院的判定结果认为,"李某没有尽到安全护送义务"在其不省人事时没能留下来照顾黄某,认为李某要为黄某赔偿5%的民事责任,最终判定李某要向黄某家属赔偿7万元,之后李某本人表示"同饮者不承担责任,反倒要他这个护送者来承担",这是一件很不符合常规事情。
就个人而言,从护送者角度去看待此问题,这样的判定结果是很不合理,出于人性道德方面考虑,朋友醉酒护送朋友是情分,不护送是本分,但李某选着护送,抱有负责的心态将其护送回家,此行为本应该可以可以得到赞扬的,但意外朋友自伤身亡,,不但同饮酒的人不用赔偿,作为护送者的他却还要遭到赔偿,我认为这样很不符合常规,以后在社会中如有在此类事情,会造成很多人不会去帮忙,这就跟老人摔了要不要扶是一个道理,出去和朋友应约本应该是件快乐的事情,谁聊想到会发生此类悲剧发生,希望以后大家都提高警惕,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事以定局,毕竟个人认为是个人认为,我们无法改变事实,但还是遵从法律判决,依法赔偿相关责任,以后大家都要负责任些,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已造成没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