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籍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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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 百度认证:云南新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官方账号
云南新华电脑学校
云南新华电脑学校是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省(部)级重点计算机专业学校,采用三元化管理模式,教学设备先进,师资雄厚学生毕业即就业,学院引进了电商企业入驻,创建心为电商创业园区,实现在校即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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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转学从原则上来说都是可以的。不过要参照各地的政策来进行操作。
首先要看孩子的户口,如果是所在城市的,需要转学联系表,上面有原所在学校的转出证明和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其次是原所在学校给新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孩子的“健康卡”;“电子学籍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如果户口不是所在城市的,原所在学校出具“借读证明”、“纸质学籍卡”、“健康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
一般来说,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学校,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6.部分学校需要参加入学测试,合格之后才有可能成功转学
首先要看孩子的户口,如果是所在城市的,需要转学联系表,上面有原所在学校的转出证明和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其次是原所在学校给新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孩子的“健康卡”;“电子学籍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如果户口不是所在城市的,原所在学校出具“借读证明”、“纸质学籍卡”、“健康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
一般来说,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学校,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6.部分学校需要参加入学测试,合格之后才有可能成功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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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籍需要的手续有:
1、户口簿;
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一、转学籍的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①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②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5、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并通知转入学校。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二、转学要满足的条件: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三、转学籍注意事项:
1、市内各公立高中之间不准转学。
2、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重点高中。民办高中学生不得转入公立高中(含民办公助高中)。
3、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者,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4、转入的学生必须进入相应的年级就读,严禁学生借转学之机降级就读。
1、户口簿;
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一、转学籍的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①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②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5、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并通知转入学校。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二、转学要满足的条件: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三、转学籍注意事项:
1、市内各公立高中之间不准转学。
2、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重点高中。民办高中学生不得转入公立高中(含民办公助高中)。
3、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者,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4、转入的学生必须进入相应的年级就读,严禁学生借转学之机降级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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