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报了警,但是没有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险,保险公司会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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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保险法》第65、66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第三者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实践中往往交通管理部门都是让伤者与肇事人进行协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侵权责任,一个合同责任的两个诉。
2)按照你的情况,你已经与受害人达成协议,也就是你们之间的侵权之诉已经结束。你可凭此协议向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之间产生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你有异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保险合同纠纷诉讼。
3)本例中,保险公司的理赔显然是不合交强险规定的,如果对方确实存在误工损失,而你方已经支付,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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