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纠纷? 50
父亲去世前跟后妈离婚,家里有套房产是跟婚前财产/父亲他们的离婚协议是,后妈净身出户/这套房产只有我奶奶,我爸爸,跟我的名字,先奶奶,爸爸都过世了/房产没遗嘱的情况下我跟同...
父亲去世前跟后妈离婚,家里有套房产是跟婚前财产/
父亲他们的离婚协议是,后妈净身出户 /
这套房产只有我奶奶,我爸爸,跟我的名字,先奶奶,爸爸都过世了/
房产没遗嘱的情况下我跟同父异母的弟弟的分配比例是多少?
另外我可以赶走后妈吗?
(爸爸2020年3月确诊尿毒症,她同年8月主动跟我爸离婚后一个月,我爸爸同年9月去世,爸爸去世后,后妈藏了家里房产证,钱包,和家里茶山的证件以及户口簿) 展开
父亲他们的离婚协议是,后妈净身出户 /
这套房产只有我奶奶,我爸爸,跟我的名字,先奶奶,爸爸都过世了/
房产没遗嘱的情况下我跟同父异母的弟弟的分配比例是多少?
另外我可以赶走后妈吗?
(爸爸2020年3月确诊尿毒症,她同年8月主动跟我爸离婚后一个月,我爸爸同年9月去世,爸爸去世后,后妈藏了家里房产证,钱包,和家里茶山的证件以及户口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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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律师来处理该笔房产的产权问题。原则上来说,你后妈和你爸爸的离婚协议上已经对该房产的产权做了归属,因此你后妈是没有权利再分这套房子产权的。
追问
x谢谢,我想知道,弟弟和能不能赶走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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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你和弟弟各占爸爸财产的一半。奶奶的份额当然属于你爸爸,但是如果没有另外的遗嘱,那么属于你爸爸的三分之二,都得你和弟弟均分。这样你弟弟可以有三分之一。如果奶奶将她的遗产都给你,那么你弟弟只有六分之一。如果弟弟是未成年人,那么你后妈有权继续住在房子里。
追问
谢谢您深夜解答/
我后妈比我爸爸小30岁, 目前我弟弟10岁.
后妈他们已经在外面跟人同居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离婚了,后妈还可以住家里/
父亲后世是我一个人安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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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户=同住?
案例周老太住的是老公房,她打算把房子的使用权卖了,但她的孙女不答应。孙女并不跟周老太住在一起,但她的户口却落在周老太这里。孙女认为,只要有户口在,她就算是房屋同住人,卖不卖“使用权”,要决定,她也有“一票”。为了这件事,祖孙俩闹得不可开交。
分析刘律师说,在这类纠纷中,不少当事人都会把“落户”等同于“同住”,其实,这完全是两码事。依照本市公有住房出售暂行规定,只有同住人才有权利参与房屋的处置,周老太孙女的户口虽在,但事实上并不住在一起,她就没有权利干预房屋的处置。
二、打理=共有?
案例张女士跟李先生闹离婚,房产又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张、李二人共同经营着一个店铺,这个店铺是李先生在婚前购置的,那时候,他正在跟张女士谈恋爱,张女士虽然没有为店铺投资花钱,但几年当中,她一直在参与打理店铺,花了不少心血。张女士认为,店铺已是共有财产,要离婚,就有她一份。
分析依照新的民法典,如果离婚,婚前财产是谁购置的,那财产就该归谁所有。但刘律师认为,法律的规定是刚性的,但针对这个案件,也不排除双方当事人在房产分割上的“有情操作”。
三、继承=占有?
案例王先生去世了,在他留下的房子里,他的母亲王老太、妻子、儿子同住,房产就由这3个人继承。没过多久,王老太也去世了,王先生的两个姐姐要求分割遗产,包括王先生留下的房产。
王先生的妻子想不通:这房产是她丈夫挣来的,而且,丈夫去世后,她还请婆婆留在家里,尽到赡养义务,丈夫、婆婆都不在了,别人凭什么来占有财产?
分析依照民法典,王先生的母亲、妻子、儿子都是第一继承人,王先生的身后财产应当由他们共同继承。王老太去世后,她的儿女们也就成了第一继承人,因此,王老太两个女儿的财产继承要求是合法的,合法继承并不是无理占有。不过,两个姐妹的财产要求,最好是跟王先生的妻子协商解决——不过分的合法要求比较容易被接受,而且,这样做也不至于伤了大家的感情。
案例周老太住的是老公房,她打算把房子的使用权卖了,但她的孙女不答应。孙女并不跟周老太住在一起,但她的户口却落在周老太这里。孙女认为,只要有户口在,她就算是房屋同住人,卖不卖“使用权”,要决定,她也有“一票”。为了这件事,祖孙俩闹得不可开交。
分析刘律师说,在这类纠纷中,不少当事人都会把“落户”等同于“同住”,其实,这完全是两码事。依照本市公有住房出售暂行规定,只有同住人才有权利参与房屋的处置,周老太孙女的户口虽在,但事实上并不住在一起,她就没有权利干预房屋的处置。
二、打理=共有?
案例张女士跟李先生闹离婚,房产又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张、李二人共同经营着一个店铺,这个店铺是李先生在婚前购置的,那时候,他正在跟张女士谈恋爱,张女士虽然没有为店铺投资花钱,但几年当中,她一直在参与打理店铺,花了不少心血。张女士认为,店铺已是共有财产,要离婚,就有她一份。
分析依照新的民法典,如果离婚,婚前财产是谁购置的,那财产就该归谁所有。但刘律师认为,法律的规定是刚性的,但针对这个案件,也不排除双方当事人在房产分割上的“有情操作”。
三、继承=占有?
案例王先生去世了,在他留下的房子里,他的母亲王老太、妻子、儿子同住,房产就由这3个人继承。没过多久,王老太也去世了,王先生的两个姐姐要求分割遗产,包括王先生留下的房产。
王先生的妻子想不通:这房产是她丈夫挣来的,而且,丈夫去世后,她还请婆婆留在家里,尽到赡养义务,丈夫、婆婆都不在了,别人凭什么来占有财产?
分析依照民法典,王先生的母亲、妻子、儿子都是第一继承人,王先生的身后财产应当由他们共同继承。王老太去世后,她的儿女们也就成了第一继承人,因此,王老太两个女儿的财产继承要求是合法的,合法继承并不是无理占有。不过,两个姐妹的财产要求,最好是跟王先生的妻子协商解决——不过分的合法要求比较容易被接受,而且,这样做也不至于伤了大家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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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协议的话,先私下解决,找相关法律的人问清楚,这是什么情况,然后再去给你的后妈说,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当然了你也可以让出一步,愿意分一些给你的弟弟,这个问题就更好解决了,毕竟,本来是亲人的,一下变成敌人。以后对谁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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