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直接评副教授条件是什么?
博士评副教授,需要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且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副教授的岗位职能: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每学年必须公开面向全院学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每年发表教学法研究文章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学成果。
4、参加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指导新来教师及进修教师,关心和参与学科梯队建设。
6、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了解学生、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做好学生及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8、听取本教研室年轻教师讲课,并提出改进意见。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教育部-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