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如何区分
2022-08-25 · 专注法律知识咨询,有事问一问
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为付有法定义务的治病,主要指为夫妻双方的父母、因为年老、患病不能维持生活,而夫妻一方对其有“扶养”义务的父或妻的兄姐,丧失父母的(外)孙子女。即使是妻子借款为自己的父母治病,而作为丈夫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归还责任,而不因为岳父母不是亲父母为由不承担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经过配偶同意生育的人工受精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不包括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一方的非婚生子女、一方和他人通奸所生的子女、一方擅自收养的“子女”。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其他应当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是:
(1)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赠与、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支付对非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人的生活医疗费用所导致的债务。比如说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借款捐助一个没有抚养关系的孤儿等等,这种债务如果不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候这笔债务由夫妻一方承担(但不得对抗善意的债权人)。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获得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因为继承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被继承人指明遗产只给予夫妻一方的,遗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继承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
5、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