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奶奶的,奶奶去世了,现在连爸爸也去世,只剩下姑姑一人,请问姑姑放弃继承,我有权继承房产吗

 我来答
张丽珍
2021-10-27 · 婚姻家庭,离婚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4.8万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4028万
展开全部
有权,如果爸爸是在奶奶去世前去世的,那么您有权代位继承爸爸的份额,如果奶奶的其他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权,那么该房屋就由您继承。另外,如果爸爸在奶奶去世后才去世的,那么您也有权通过转继承的方式继承爸爸的份额,同理,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话,那么该房产就由您独自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
一般来说,继承开始后,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其遗产就要按法定继承由其继承人继承了。通常来说,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并且,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但如果继承人中有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遗产时,对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对继承人照顾较多或者平常和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适当多分。继承人之间经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71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7683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