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内容简介50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集,主角名为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歇洛克·福尔摩斯),共有4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隔年与其它作品合集出版于《比顿圣诞年刊》。被多次改编为电影与电视剧。
福尔摩斯
姓 名: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
性 别:男
国 籍:英国
出 生:一八五四年秋冬之间
家庭背景:乡绅后代,祖上曾拥有土地,但到福尔摩斯这一代,家道已经中落。
家庭状况:祖母是法国人,生于法国的绘画世家。父母亲状况不详。有一个哥哥,名为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Mycroft Holmes)。比他年长七岁。两兄弟是在保姆拉里的抚育下成长的。另有一名叫做福纳的远亲,是个医生。
学 历:曾在贵族学校就读,但未完成学业。后在牛津大学毕业。主攻化学。
经 历:一八七七年「福尔摩斯侦探社」正式开业。最初位于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后来经济稍宽裕时与华生合租贝克街221号B,华生行医,福尔摩斯办案。一八八一到一九三零年均执业于此。
嗜 好:吸烟斗,拉小提琴,听音乐会。喜欢洗土耳其浴。一八八八年,因为想刺激思考,染上服用可卡因的恶习。一八九四年在华生协助下戒除。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解剖学、数学、外语(法文、意大利文、德文、拉丁文)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另外他也善于刀剑,既可搏击自卫,又可擒凶捉匪。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脚踏实地地出现在现实生活里面。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或火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里,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它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使读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感到真实难忘。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