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有什么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脱贫攻坚中,为了进一步提升扶贫的效果,按照效果规定,以县为单位,对每一个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信息上报,进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集中力量进行脱贫工作,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脱贫目标。建档立卡有以下补助:1、贷款补贴。贷款按照免担保免抵押的方式进行,有劳动力的可以申请该贷款,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因此,这类贷款实际上是政策性贷款,是由政府支持和审核的贷款,有相关的贴息。2、扶贫搬迁补贴。由县级政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于贫困人口,鼓励其进行集中搬迁,集中安置,这样可以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环境,便于就业。对于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的,建房人均补贴为2.5万元,放弃宅基地的可以奖励1万元,采取分散安置的,建房补贴为人均1.5万元。3、危房改造补贴。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出现破旧等问题,导致居住人身体出现各种疾病,甚至住房变成危房的,需要进行房屋改造的,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贴。补贴标准各个地方根据时间情况进行补贴。4、健康补贴。因为生病等原因需要报销的,只要符合条件,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由财政按照规定补贴100%报销。5、创业补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超过6个月的,直接补贴人民币2000元,如果参加相关就业培训,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可以拿到补贴3000元/年。6、教育补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来说,各个阶段的教育都有相应的补贴,学期教育补贴为1000元/人,小学寄宿学生补贴为1000元/人,初中寄宿学生补贴为1250元/人,高中阶段免除学杂费,一次性补贴3000元的助学金,大专教育可以获得3000元/年的补贴,本科、研究生教育补贴为6000元/年。7、低保。对于建档立卡特困户来说,相关部门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8、建房补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来说,如果家庭因为结婚及分户等情况,需要新建房屋的,可以活动一定的经济补助,一般情况下,不低于800元/_
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逐户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相关信息录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录入工作后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台账(以下简称危房改造台账)。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危房改造台账送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复核确认后,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审核确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本地区危房改造台账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共享。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每年年底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一)积极做好信贷投放。银行机构要根据脱贫人口的产业特点、生产周期、还款能力等实际情况,在符合政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准确开展评级授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努力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二)加强续贷和展期管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经办银行要合规审慎办理续贷或展期。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三)合理追加贷款。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四)创新信贷服务方式。鼓励银行机构基于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数据,在保障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开发授信模型,推动开展供应链金融、批量授信、快速审批等信贷新模式,开展高效便捷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