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包括什么

 我来答
血刺晨曦2939
2022-01-27 · TA获得超过139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32
采纳率:60%
帮助的人:58万
展开全部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下面几点的区别:1、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由谁履行;2、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没有这项抗辩权;3、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