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的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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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
1906年9月1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预备立宪”由此而来。1909年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12月,16省咨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
1901年,慈禧太后正式宣布实行“新政”。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用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命督抚以上大臣就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等问题详细议奏。
清末新政改革内容:
1、编练“新军”。
编练“新军”是清政府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清政府对此投入了巨大财力,花费了很大力气。
2、倡导商业。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9月7日,清政府设立商部,倡导官商创办工商企业。
3、教育改革。
清政府推行新政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废科举,办学堂,派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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