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新积分入户政策
法律分析:深圳积分入户条件一共分为两种,第一个是以社保、居住年限为积分内容的纯积分入户,第二种是以学历、缴税数额为积分内容的在职人才积分入户。
法律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第四条 户籍迁入以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存量置换为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安排、准入条 件和审批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 户籍迁入计划根据人口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按年度制定,重点满足全市经济社会 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全市年入户总量应当控制在迁入年度计划之内。
第六条 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 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 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 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 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