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结婚户口必须迁移吗?
异地结婚户口可以不用迁移。
结婚后户口的迁移是自愿的,可以男方迁入女方,也可以女方迁入男方,法律对婚后迁移户口没有强制性规定。
不迁移户口的,就可以保有户籍之前的状态不做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资料
迁户口就要走以下流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区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异地结婚的,户口不一定要迁移。但是,婚后很多时候都要用到户口本,比如:买房、买车。所以,女方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可能以后会比较方便。
结婚迁户口的大体流程如下:
1、首先,男女双方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个人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其次,男女双方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
3、最后,审批过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户口迁移,也可以带上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最后的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