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跨县调动该怎么做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与同一县(市、区)内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一样,前提是须经调出单位同意,并经调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调出。最基本条件是调入接收单位同意调入且本单位有相应的岗位空编,经接收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编委部门、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
具体程序:拟调动者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调动申请(组织调动的除外)。接收单位同意接收,接收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编委办、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调入后,向调出单位发商调函,经调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本人方可办理工作移交和调动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按职工身份有不同规定,公务员按《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进行调任,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进行流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从严掌握,择优选用。
3、申请调动的基本程序是联系接收单位,在调出调入单位同意,调入单位有空编,并符合调入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向人社局提出调动申请,人社局初审后提交县人事联系会确定是否同意调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岗位设置总量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