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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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诛仙》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诛仙》读后感范文1

  读《诛仙》,总是被其中的情感打动。

  感动于小凡为碧瑶而十年苦苦寻觅,和雪琪两情相依人难聚。

  感动于雪琪平淡如水却持久的相思,小竹峰上,孤影相待。

  感动于碧瑶为君牺牲,诛仙剑下,伤心花殒。

  几次阅读,那个世界深深印刻于我的心中。

  除了小凡,雪琪,碧瑶,还有外刚内柔的田不易,一往无前的万剑一,那个时如市井之人,时而深不可测的周一仙。

  总觉得它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演绎着那些悲欢离合,人世百态。

  有时文字真的很苍白,反而是音乐可以将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一句简单的歌词,配上特定的旋律,一瞬间便让人痴了,回味起书中点滴。

  永远也写不出那些讽刺的文字,埋怨现实,永远也写不出华丽的哀伤,四十五度角的阳光。因为始终觉得,无论烟花巷陌,城门深雨处,总该走下去,那怕遗世独立。

  容华谢后,要的也不是君临天下,不过是平凡的温暖。如在春之牧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

  一个故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种感情的终结。合上《诛仙》,心中却增加了一种来自书中的`情感,虽因人而异,却无比真实。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相信总会有这样一个事物,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已经对你的命运起了作用,无法抹去,无论你如何不屑,总归无法否认你曾因它感动。

  梦回青云,心中万千缠绵,只为《诛仙》。

  《诛仙》读后感范文2

  记得那天青云山,她把他推到一旁,面对巨大的诛仙剑芒,"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幽幽的铃铛声音,轻轻吟唱的咒语,她还是淡淡笑着,心意却如此果决,"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永远闭上双眼。刹那芳华,已是永恒。

  本书讲述的是在经历全村尽灭的惨案后,主人公张小凡以遗孤身份和伙伴林惊羽一同拜入青云门,林惊羽归入龙首峰苍松座下,小凡则归入大竹峰田不易座下,小凡身怀至凶之物“噬血珠”,日夜受其反噬心智。在大竹峰的日子,小凡喜欢做饭,偶然获得了血炼之物“摄魂棒”,也默默喜欢着可爱活泼的田灵儿,那些日子简单而快乐。与齐昊,曾书书,陆雪琪等善良热血的少年们一道,帮助良善斩妖除恶。

  一次次的坎坷磨难中张小凡逐渐成长,而与碧瑶的感情,也在患难与共中日渐深厚。然而,碧瑶的父亲鬼王为并颠覆青云,设下连环阴谋。在鬼王进犯青云时张小凡悍然迎敌,受诛仙剑反噬的掌门道玄真人误认张小凡为叛徒,以诛仙剑斩之,就在命悬一刻之即,碧瑶念出痴情咒,牺牲三魂七魄替张小凡挡下诛仙一剑,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小凡带着沉睡的碧瑶回到鬼王宗担任副宗主,江湖人称血公子。鬼王死心不息,利用修罗之力卷土重来,最终,张小凡以强大的勇气和信念,挫败鬼王,消弭了正反两派纠葛千年的过节,完成了少年时与碧瑶、林惊羽一众同伴们的约定。在少年们的共同努力之下,终换得山河锦绣如画沃土千里绵延。

  我很佩服张小凡的与命运抗争,他是世间最明媚的微笑,游走正邪之间,仍然不忘初心。重情守诺,性格内向,倔强坚忍。

  碧瑶,魔教鬼王宗宗主鬼王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痴情无限,为爱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最后在诛仙剑下为救张小凡念出那段痴情咒: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其实我觉得碧瑶很可怜呢,付出了一切,不能和张小凡在一起。

  什么正魔殊途,为了爱可以跨越这些才是最伟大的。爱本就没有分正魔,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可以在一起,不是吗?

  但是我把这些都想得太简单了,碧瑶和小凡到最后不也是没有在一起吗?

  张小凡应该会想:我不要什么长生,不管什么正道邪道,我只要碧瑶醒过来,平凡的过完一生。是啊,一个多么平凡欲望,可苍天就是不给他们在一起的机会。正魔殊途又何妨,只要心中有爱,不也是可以和心爱之人在一起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诛仙》读后感范文3

  几年前,当我还在为几个武功招术而苦思冥想之时,混迹于网络的朋友们就推荐了《诛仙》。那时候,我学会写字才五六年,正自编自导了一场“江湖风云”,每次都是“魔教”被“正道中人”追杀喊打,狼狈不堪。我还为此沾沾自喜,以为接近了理想中快意恩仇的“江湖”。后来才发现自己多么幼稚无知。“网络小说?”我乍听说时不屑一顾,仍沉迷在金庸的世界里——因为我还看不懂古龙。不过见网上疯传的“百万点击量”、“网络小说第一开山巨作”等等头衔,我忍不住去看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完之后,我对这句话难以忘怀。“刍狗”是什么?我查阅词典才明白是“草扎的祭品”。不得不说,《诛仙》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初是在岩浆之旁,六尾灵狐质问张小凡:“在你的眼中,所谓的世间,便是由你们人族当家作主的吧?天生万物,便是为了你们人族任意索取,只要有任何反抗,便是为祸世间、害人不浅,便是万恶不赦、罪该万死了,对吧?”他让张小凡明白了人类的卑劣:对他们有利的即为好,触犯他们利益的都该遭到惩罚——完全取决于人类的私心。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蜻蜓是益虫,蚂蚱是害虫”。妈妈却无言以对。时至今日,我才看清这世界的本质。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蜻蜓贵为人类的朋友,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的。所谓的“敌人”就赶尽杀绝。真可笑。当然,深思的不止一处。鬼王曾告诉张小凡“若论方今天下,世间法宝,真正杀人最多,煞气最重的,只怕再无过于你们奉为神明一般的诛仙古剑了!”,张小凡却回答“邪魔之物被我用来斩妖除魔,便是正道,我便问心无愧”。一直以来,“克隆人”、“核武器”等明显“双刃”的科技手段都在伦理学家的唇枪舌剑下苟且偷生。人们总喜欢“因噎废食”却不能物尽其用。到头来只是作茧自缚罢了。真可悲。

  还有一日,饱尝人世沧桑的张小凡询问算命师周一仙“人生忙忙碌碌都是为何”,周一仙笑赞他光凭这个问题便可凌驾世人之上了。当张小凡问他有没有看不穿的东西,周一仙只是说“我看不穿的是这个轮回”。我有时候会仰望星空,想到那微不可见的光点竟是百万光年外的恒星,就不禁感慨万千。李志伟曾猜想太阳系只是外部宇宙的高级生命创下的程序;刘慈欣曾幻想霍金询问高级生命“宇宙的目的”而驳得对方无言以对;而我却在想,在午夜最后三分钟诞生的人类,连宇宙的第一天历史尚且弄不明白,又何谈探索更深奥的秘密呢?连地球都只算是一粒尘埃。我们连蝼蚁都比不上。浩瀚宇宙,漫漫人生,我们又何其渺小呢?真可怜。

  读了《诛仙》之后,我总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双在宇宙中遥望的眼睛。我可以看到云层之下的芸芸众生相,也能看透宇宙尽头的星光。可是想要看穿却并不容易啊。

  生命,也不过如此。何尝不可以微微一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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