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贷款还清后还需办理什么手续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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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与借款银行一同处理房子典当权的注销手续,其次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交还手续,最后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交还手续。
(二)在借款期间已办理过他项权证以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即可。如未办过房产证、还贷完毕后把银行的刊出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各个银行对购房借款还清后手续的操作规则都是不一样的。
(三)在处理住房借款时,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典当挂号,而带典当挂号标志的房产证,就会约束了房产的买卖和再典当。而在还完借款结束之后,房产持有人就需要到银行进行一个吊销典当挂号的程序,购房借款还清后手续办完之后,再到房管局吊销典当挂号,房主才对房产具有了完整的所有权,才能够进行一些买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在借款期间已办理过他项权证以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即可。如未办过房产证、还贷完毕后把银行的刊出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各个银行对购房借款还清后手续的操作规则都是不一样的。
(三)在处理住房借款时,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典当挂号,而带典当挂号标志的房产证,就会约束了房产的买卖和再典当。而在还完借款结束之后,房产持有人就需要到银行进行一个吊销典当挂号的程序,购房借款还清后手续办完之后,再到房管局吊销典当挂号,房主才对房产具有了完整的所有权,才能够进行一些买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王律师
擅长房产、劳动、刑事等
杨律师
擅长民事、婚姻、劳动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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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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