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要娶小27岁宋庆龄,坚持与30年发妻离婚,他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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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藕不知天下知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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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澳门,一个中年妇人每天在家提心吊胆的等人给自己送信。

她的丈夫在“二次革命”中失利,此时逃亡日本,建立中华革命党,准备重整旗鼓,继续反袁。

这天,家里来了两个男人:

一个是自己的儿子,孙科;一个是丈夫的侍卫官,郑卓。

二人看着妇人,不知该如何开口,只好默默地把手中的信递交给她。

那是丈夫的信,一封请求离婚的信。

妇人看完后,面色异常平静。

良久,朗声道:阿科,拿枝笔来,要新的!

随即,毅然在信上写下一个字——“可”。


广州香山翠亨村的孙家,出了个叛逆的儿子叫孙文,也就是孙中山。

少年时期在美国留学,思想和行为像个“假洋鬼子”。

17岁回乡,热衷给村民演讲“大逆不道”的晚清政府腐败论。在捣毁村庙惹来众怒之后,被父母送去香港求学。

在香港读书时,经常“胡作非为”,比如:破除迷信,信奉宗教等。

孙家长子孙眉,怕弟弟会闯下大祸,连累家人。就想到了一个拴住孙中山,让他安分守己的办法——结婚。


同县外望村商人卢耀显之女卢慕贞,比孙文小一岁,自幼丧父。

她受过教育但文化不高,为人善良淳朴,勤快能干,尤其擅长女红,素以孝敬长辈而闻名乡里。

孙中山虽不同意包办婚姻,奈何拗不过父母,兄长,只好顺从。婚后便回香港埋首书海,只有假期才回故乡与卢慕贞团聚。

起初,孙中山对卢慕贞的感情并不深,但他受到过良好的西式教育,卢氏也的确通情达理,二人相敬如宾,夫妻之间也算和睦。

而随着时光的流逝,孙中山被卢氏孝顺、贤惠的行为所打动,对这个妻子开始逐渐心生敬意。

唐仕进的《孙中山原配卢慕贞的故事》中,有记载这样一件小事:

牧师离去时对卢慕贞赞不绝口,这让孙中山很有面子。


还有,最令孙中山感动的是,在孙父去世前病重的那段日子,他和大哥返乡探望父亲,亲眼看到卢慕贞在父亲的病榻前寸步不离,亲手侍奉汤药。

卢慕贞对孙中山也是体贴至极。

婚后数十年中,孙中山回乡的次数并不多,但每次回家,卢慕贞都会为他缝制一套新衣服和鞋袜,连孙母身上的穿戴也多出于卢慕贞之手。

孙中山与卢慕贞所生的三个子女,均是卢慕贞独力抚养成人。尽管孙中山和孙眉经常寄钱接济,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可以说,没有卢慕贞为孙中山解决家庭上的后顾之忧,孙中山就无法把精神集中完全集中到革命事业中去。


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

孙中山度过了九十二天的临时元首生涯,而照顾他生活起居的亦是卢慕贞。

此时的宋庆龄,只有十九岁,还远在美国卫斯理女子学院读书。

卢慕贞陪孙中山吃苦奔波,也因孙中山享福。

可她始终不能理解丈夫为什么要“反对天子”,让家人遭受完全不必要的灾难?

因此,奔波劳累时,孙中山踌躇满志,卢慕贞担惊受怕;

荣耀来临时,孙中山在其位谋其事,整天日理万机,可卢慕贞面对胜利的喜悦却怎么都兴奋不起来。

直到孙中山被迫辞去临时大总统,让位给袁世凯后,暂定回到阔别17年的故乡翠亨村,与家人团聚,不问政事。

卢慕贞的眉头才得以舒展,面露喜色,与在南京当总统夫人时判若两人。


这种结发不同心的现状,让卢慕贞自知在事业上,无法夫唱妇随,助孙中山一臂之力,所以她曾想过为丈夫再找一个合适的伴侣。

李伯新先生的《默默支持孙中山革命的卢慕贞》一文中,就提到了卢慕贞为孙中山另寻伴侣的想法:

不过,当时的孙中山拒绝了。

关于孙中山与卢慕贞的婚姻,很多人说由于是父母包办,所以夫妻关系一直都是名存实亡。

但在我看来,事实并非如此。

孙中山对卢慕贞是有情的!


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逃亡日本,期间认识了宋庆龄。

二人相差27岁,为了革命事业,并肩作战,彼此欣赏也互生情愫。

1915年,在决定娶宋庆龄为妻后,孙中山给发妻卢慕贞写了封请求离婚的信,卢慕贞回复了一个字:“可”,果断选择了放手和成全。

即便离婚另娶一事,遭到了宋氏家族,孙家长辈以及同盟会元老们的强烈反对,但宋庆龄宁愿跟父母断绝关系,顶着可畏的人言也要跟孙中山在一起。

而卢慕贞,在去日本跟孙中山商量离婚事宜时,当着所有人的面,公开表示:

孙先生为革命奔走海外,而自己不愿过紧张的生活,只希望在家乡安度。

既然现在有人照料他身边的生活,且有助于其政治活动,自己愿意成全其事,答应与孙先生离婚。


在关于孙中山和宋庆龄的婚姻记载中,很多都说,孙中山之所以跟卢慕贞离婚,是因为他厌恶“纳妾”这一陋俗,坚持一夫一妻制。

比如:在《宋氏三姐妹》和《宋氏家族》中,都有提到:

因此,孙中山坚决不同意以“纳妾”的形式跟宋庆龄在一起。

但事实上,撰书者还是多少有些美化了孙中山在生活中的形象。


在《晚清最后十八年:从甲午战争到辛亥革命》的书中,就比较客观的描述了孙中山的 情感 经历。

孙中山在与浅田春和大月熏生活的这段时间,陈翠芬一直陪在孙中山身边。

只不过,对于现代已经习惯“一夫一妻制”的我们来说,这样的做法的确有点挑战“道德底线”。

因此,写书人对民国国父,有意无意的“美化”,也实属正常。

这在当时根本不算重婚罪,也不是什么严重的道德问题。

毕竟,那个年代男人三妻四妾并不违法。


但在孙中山公开的传记中,他只承认有两位夫人:

一位是卢慕贞,一位是宋庆龄。

孙中山明明有纳妾之实,却没有给妾室名分。

可见,在遇见宋庆龄之前,孙中山是没想过纳妾的,更没有哪个女性能撼动卢慕贞的正妻之位。

你可以说,他只是对娶妻还要纳妾的旧式婚姻糟粕感到厌恶和抵触,并非是对卢慕贞有情。

但在孙中山爱上宋庆龄之后,他却动了要纳妾的心思。

1918年,也就是与卢慕贞离婚三年后,孙中山曾给英国的恩师,康德黎写过一封信,信中提起离婚一事,字里行间皆是无奈:

由此可知,孙中山对娶宋庆龄做“侧室”,并无明显拒绝,只不过宋庆龄不同意罢了。

一个有情,一个有爱,情爱不能两全,无论选哪一个,对另外一个女人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

而且,这件事也不能怪宋庆龄。


宋庆龄从来没有逼迫过孙中山离婚,她只是有自己的坚持和信仰。

她接受过美国教育,接受过新思想的洗礼。

更重要的是,宋庆龄出身于基督教的家庭,从小受到基督教的熏陶和感染,和家庭其他成员一样,信奉“一夫一妻制”

而孙中山又倡导“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原则,主张男女平等,极力反对中国封建 社会 对妇女的轻视与压迫,明确地反对纳妾。

如果真娶了侧室,宋庆龄和孙中山岂不双双“打脸”?

更何况,以孙中山与宋庆龄的为人,是没有这种“如果”的。

不得不夸一句卢慕贞,她肯选择离婚,实乃“深明大义”之举。

难怪当时离婚,有那么多人为她愤愤不平。

难怪现在重提卢氏,还有那么多人为她心酸悲叹。


卢慕贞与宋庆龄都是很有时代代表性的女子。

一个是顺服父母,孝敬公婆,相夫教子,不问事实的旧式贤妻良母;

一个是追求理想,献身革命,坚持自由恋爱与婚姻,有原则有底线的新时代革命女性;

有人说:男人不需要你爱他,他更需要你懂他。

可惜卢慕贞只懂得如何做好一名妻子,而宋庆龄却懂孙中山。

对于一心想要“改良祖国,拯救同群”的孙中山来说,宋庆龄显然更适合做他的生活伴侣。

何况,“山龄”之间,又是双向奔赴的爱情。

于情于理,孙中山与卢慕贞的婚姻悲剧,注定无解。


巴菲特在《巴菲特对女儿的忠告》中说:

孩子你要明白,你的最佳配偶应该是你人生战场的盟友,而不是找个满足你懒惰行为和巨婴思想的人。

卢慕贞无疑是个好妻子,可她为孙中山所做的一切,在当时那个时代,别的好人家的女子同样也能做到。

比如,陈翠芬,她对孙中山的照顾不比卢慕贞少。

包括宋庆龄也是,她在嫁给孙中山后,对他的生活起居更是无微不至。

但宋庆龄能做到的,卢慕贞和陈翠芬都做不到。

她能帮辅孙中山完成大业,甚至在孙中山死后,还能一直坚持和捍卫他的革命理想和事业。

宋庆龄才是孙中山人生战场上的真正盟友。

而卢慕贞想必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她才会说:

短短几句话,世人听来为卢氏心酸,但卢氏却说透了孙中山对伴侣的需求。

孙中山立誓反清,推翻帝制,就决不会安于现状,他的良人也势必不能只求自家岁月静好。

婚姻的无奈不就是如此吗?

“结发未同心,影单伴孤月”,夫妻二人的步伐不一致,追求也不同,就注定无法奔向同一个未来。


常有人感叹:世人皆知山岭喜,无人知晓卢氏悲。

但卢慕贞的婚姻悲剧,更多还是时代的错。

如果晚清政府,没有贪污腐败,让百姓民不聊生,孙中山大抵会走仕途,亦或是会成为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

哪里还会遇见对他崇拜有加又志同道合的宋庆龄?

如果卢氏生于世事安稳的当今 社会 ,可以自由选择婚配,她又怎会对一个不懂的人倾尽所有?

为一个“结发不同心”的人付出半生后而孤独老去?

乱世之下的“山岭喜”、“卢氏悲”,其实就只是十个字而已:

一切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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