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商法与经济法分属于不同的法律学科。简单地说,商法调整的是各商主体之间的关系,经济法则调整国家与经济主体这两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二者侧重点不同。而且商法属于私法,是用来维护主体的私权的,关注平等主体的利益关系;经济法则更大一部分属于公法。
商法与经济法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学科。要说明这一点,必须清楚经济法的性质。经济法是西方资本主义经济进入垄断阶段,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因此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视角也在不断调整。当代经济法是对经济的平衡协调法。
从企业来看,商法虽以企业为核心,但仅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而经济法侧重于调整国家平衡协调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强调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效的一致性。
从两法的性质来看,商法与经济法也是截然不同的。经济法的公法性体现在它的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别经济主体利益的整体利益,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经济法兼有的私法的特点表现在,经济法还调整体现一定国家意志的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72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